預期信用損失影響攤余成本嗎

2020-06-02 07:4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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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投資作為企業的財務應該都熟悉,那有小伙伴就不明白預期信用損失影響攤余成本嗎?大家都知道,不同的計量標準對于攤余成本的影響就不一樣,大家常見的就后續計量和公允價值計量兩種計量方式,下面我們就好好來了解下.

預期信用損失影響攤余成本嗎

在確認利息收入時,只要不存在確定證據發生減值時,不考慮賬面中已確認的減值對攤余成本的影響.不影響攤余成本.不用扣除.

計提壞賬準備怎么做分錄?

計提壞賬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貸:壞賬準備

發生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xx單位

壞賬計提多了沖回

借: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轉銷的壞賬又回收

借:應收賬款---xx單位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xx單位.

預期信用損失影響攤余成本嗎

預期信用損失率的確認依據和過程

2016年度至2018年度,公司應收款項采用實際損失模型,根據個別方式和組合評估減值損失.其中,當運用組合方式評估應收賬款的減值損失時,減值損失金額是根據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賬款(包括以個別方式評估未發生減值的應收賬款)的以往損失經驗,并根據反映當前經濟狀況的可觀察數據進行調整確定的.本公司按信用風險特征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為賬齡分析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采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按照相當于整個存續期內預期損失的金額計量應收賬款的損失準備.對于劃分為組合的應收賬款,本集團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編制應收賬款逾期天數與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率對照表,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于2019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預期信用損失率的確認是基于遷徙模型所測測算出的歷史損失率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前瞻性因素的調整所得出,具體過程如下:

第一步

確定歷史數據集合

于2019年3月31日,公司選取2016年末、2017年末、2018 年末應收賬款逾期賬齡數據以計算歷史損失率.本公司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時,在合同中所約定的信用期較短,一般為 5 天至 90 天內,而在實際業務操作中,因本公司產品的最終用戶主要為政府機構,對于政府項目,回款周期相對會比較長,但回款的風險是較低的,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未逾期及逾期 1 年以內的應收賬款占應收賬款總額的比例分別為 90.19%、 95.87%及 90.75%,大部分應收賬款均能在逾期 1 年內收回.由于一年以內的應收賬款逾期為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的正常情況,并不代表相關應收款項的回收風險上升.即自應收賬款發生日至應收賬款逾期 1 年之間的應收賬款風險特征基本一致,本公司在估計預期損失率時把未逾期以及逾期一年以內的等同看待.

第二步

計算平均遷徙率

遷徙率是指在一個時間段內沒有收回而遷徙至下一個時間段的應收賬款的比例.為根據歷史數據得出遷徙率,需剔除部分干擾項,包括 2018 年度新發生的應收賬款,因為該余額與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年度的余額無關聯.

第三步

計算歷史損失率

第四步

調整歷史損失率

公司基于當前可觀察以及考慮前瞻性因素對第三步中所計算的歷史信用損失率做出調整,以反映并未影響歷史數據所屬期間的當前狀況及未來狀況預測的影響,并且剔除與未來合同現金流量不相關的歷史期間狀況的影響.出于謹慎性的考慮,公司將歷史損失率進行了一定程度的上調,其中,逾期兩年至三年的部分調高至 100%,逾期一年至兩年的部分調高至 10%.

第五步

計算損失準備

將預期損失率乘以應收賬款余額來建立準備矩陣,計算 2019 年 3 月 31 日應確認的損失準備.

預期信用損失影響攤余成本嗎這個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講解到這,大家要了解是什么樣的計量方式,如果是后續計量的話就會影響,如果是公允價值計量的話就不會影響,對于這個內容大家務必仔細閱讀并牢記,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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