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餐補需要發票嗎
出差補助是不要發票的.出差報銷單不能出現"餐飲費"字樣和餐飲發票.出差補助指的是單位員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費標準、市內交通費標準、伙食補貼(或誤餐補貼)、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補助(如遠離家人,公司給予一定補貼等).
企事業單位出差補助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視企業規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補助金額參差不齊.一般分為兩種情況,即分項目如住宿標準是多少錢一天,市內交通是多少錢一天等,也有的單位實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錢,不再承擔住宿、市內交通費及餐飲費.但國家公抄務員出差補助一般都有明確標準,但各地視經濟條件也不盡相同.
餐費補貼入賬需要開具的是餐費發票.
員工提供餐飲類發票來報銷餐費補貼:外企不限制,沒有發票度也可以直接入帳.但必須有公司規定的申請、審批單,領導蓋章確認.
會計分錄管理費用科目下一般設二級科目:"福利費用",用以核算"福利費用回"(但注意年度福利費用列支答數累計如果超過工資總額14%,是要做納稅調整的).具體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用
貸:現金

補貼還是費用,要看會計做賬如何處理?
交通補貼、通信補貼、出差補貼、工作餐補貼……,很多企業都存在.說是補貼,可不完全是福利,它們兼具費用屬性.在涉稅處理上,如果會計做賬時記作補貼就要視作薪酬,并入工資繳納個稅.
我個人覺得這種一刀切的處置是武斷的,也是不公正的.原因很簡單,此類"補貼"兼具費用屬性.譬如,公司給員工發放通信補貼,意味著員工個人電話要用于工作交流.一味強調以票控稅,對個人不公平,對企業近乎苛責.以交通補貼為例,因為零散、瑣碎,企業多不愿實報實銷,所以給經常出外勤的員工發放補貼,等于是對交通費打包處理.
稅務以票控稅的原則我們不可能改變,所以會計人員在對"補貼類" 費用的處理上精心安排,避免費用薪酬化,平添員工的個稅負擔.下面就舉幾個例子具體說明.
1通信補貼
單位給員工發放通信補貼,兼具費用屬性和員工福利屬性.如果單位直接給員工發放現金,應作福利處理,補貼金額并入當月工資一并計征個稅.如果單位要求員工提供發票,實報實銷,這屬于費用性質.
還有一種中間情況,單位明確員工的報銷標準,讓員工憑票報銷.這種情況下又有兩種情形:①公司強調實報實銷,但不得超過報銷標準,這時通信補貼就是費用屬性;②如果員工都是頂格報銷,財務不對費用真實性審核把關,這種情況下稅務很可能會認為這是在變相發放福利.
2工作餐補貼
員工工作餐補助要交個稅嗎?這要分幾種情況看:(1)單位給員工發放就餐補助,這部分補助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稅.(2)單位有食堂,員工免費到食堂就餐,食堂發生的餐費由公司統一結算,員工不需要交個稅;(3)單位沒有食堂,員工固定在某餐廳就餐,月底由公司與餐廳統一結算,結算的費用不需要并入員工工資薪金計征個稅.
3員工置裝費
企業給員工報銷置裝費能稅前扣除嗎?這要分兩種情形看.常見的情形是企業規定員工每年報銷置裝費的標準,然后自行找發票到財務部報銷,這種情形說白了是企業給員工發補貼,報銷額度應并入工資計征個稅.但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統一著裝發生的置裝費,則可以作為企業合理支出稅前扣除.
4出差補貼
出差補貼該如何報銷?以前這是個沒有爭議的話題,出差一天補助現金若干,直接計入差旅費中報銷即可.現在呢,在部分省市繼續這么操作恐怕已不妥了,譬如北京的稅務就不認可此做法,如不能提供發票,出差補貼一律要并入當月工資計征個人所得稅.
員工餐補需要發票嗎?會計學堂小編認為員工餐補是不需要發票的,如果是出差補助的一般就會需要發票,不過每個地方每個公司的規定不一樣,大家在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還是要以公司具體情況為標準,上文相關內容就講完了,大家覺得有幫助的話請繼續支持我們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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