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款是否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土地出讓款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預售房款提前開票 土地出讓價款如何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第五條規定,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如果該企業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則支付的土地價款可從銷售額中扣除(新項目一般納稅人同樣如此).
通過上文對土地出讓款是否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講訴,我們了解到土地出讓款是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具體怎么開還得看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你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其他會計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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