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扣稅會多繳個稅嗎
不會的.
這種情況對于員工個人來說,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會多預繳稅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如果稅款為負值的,暫不退稅,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多退少補.
累計預扣法,是按照1月份至當前百月份累計收入度,減去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5000×月數)、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問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答對應稅率計算累計應預扣稅回額,減去以前月份累計已預繳稅額.所以兩個月合并申報工資,并不會造成多繳或者答少繳.
需要注意的是,稅率表使用的數據是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收入總額.
舉例:
1月收入15000元,扣除三險一金、專項附加、其他稅前扣除后,假定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元,我們在稅率表中找到3000元的位置(即:不超過36000元),因此,1月適用3%的稅率.

累計預扣法的實例
下面通過一個實例來講解"累計預扣法".
2019年1月李某應發工資15000元,當月專項扣除(三險一金)合計為2800元,當月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老人贍養等)合計為2000元,沒有其他扣除項目,則
應納稅額=5200×3%=156元.
1月份應預扣個人所得稅156元.
2019年2月應發李某工資16000元,當月專項扣除為2900元,其他的扣除項目沒有變化,則:
累計應納稅所得額=(15000+16000) -(2800+2900)-(2000+2000) -(5000*2)=11300元,查詢稅率表可知,對應稅率為3%,
累計應納稅額=11300×3%=339元
2月份應預扣個人所得稅額=339-156=183元
專項附加政策說明
1.專項附加的金額屬于免征稅部分.
2.在2019年內輸入專項附加信息就可以(算稅系統會根據全年來計算,多退少補,錄入信息越早越好),2020年3-6月會統一進行匯算清繳.
為了大家更好的理解累計預扣法,上文也列舉了一個實例,大家可以一起參考看看.實行累計預扣法,在三到六月份可以進行多退少補,所以不必擔心多交,以上是累計扣稅會多繳個稅嗎的全部回答,會計學堂邀你繼續關注我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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