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稅必須轉入未交增值稅嗎
關于增值稅的月末結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做如下賬務處理:
1、月末,無需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下設的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原明細科目(包括"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在內)余額在年中各月月末予以保留.
2、月末,增值稅經計算為應交的,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次月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3、月末,增值稅經計算為多交的,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收到退庫時(抵減以后期間應交增值稅的,無需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方式填報:
(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征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月末要將增值稅銷項轉到未交增值稅嗎?
是小規模吧,3個月繳納一次增值稅的吧,若是需要將銷項轉到未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等一個季度到了,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若是一般納稅人的話,則不需要這么做
1、若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的余額為貸方,則表示需要繳納增值稅,財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繳增值稅
月末同時計提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等
2、若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的余額為借方,則表示本月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形成了留抵稅額,不需要作財務處理.
銷項稅必須轉入未交增值稅嗎?會計學堂小編在上文已經告訴了大家,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在結轉時都是轉到應交增值稅的科目里面的轉出未交增值稅,而不是直接放入未交增值稅科目,看完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和小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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