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土地繳納的印花稅計入土地原值嗎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第一條規定: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6403營業稅金及附加規定,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三條明確,"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貴公司產權轉讓書據合同的印花稅,直接在當期損益中列支.

會計核算土地入賬價值內容包含什么?
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土地,取得的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因此,不能計入"固定資產".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自取得之日起,按照該土地使用權有效年限,分期攤銷成本: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在對該土地進行開發時,按照帳面價值:
借:在建工程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通過上文的閱讀,我們可以簡單概括為一般情況下印花稅等是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中,但如果是購買土地房地產這種資產的話就計入原值,這就是出讓土地繳納的印花稅計入土地原值嗎的回答,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認識.本文由會計學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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