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居民的轉供電是否繳納增值稅
需要,一方面,電力公司給居民供電,電價含增值稅,電力公司繳納增值稅;另一方面,企業生產用電實際用于居民(職工)供電.需要做進項稅轉出,視同銷售,需要繳納增值稅.
出現轉供電的原因:
出現轉供電的原因很多,由于目前的計量手段和方式的制約,一般電業局只對產權所有人安裝電表,不針對使用人安裝電表,使用人不能直接面對電業局結算.比如:房屋出租轉供電、物業公司對一些業戶、商場等公眾場所.
轉供電有資質要求嗎?
轉供電并沒有資質的要求,并不需要到工商局增加企業的經營范圍.另外到工商局增加轉供電的經營范圍工商局也不會給予增加,因此各位納稅人就不用擔心超范圍經營的事了.

對供電公司如何征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農村電網維護費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8]47號 )規定,根據國務院的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從1998年1月1日起,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并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路損耗和維護費以及電工經費)給予免征增值稅的照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村電網維護費征免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91號 )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農村電網維護費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47號)規定,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并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路損耗和維護費以及電工經費)免征增值稅.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直接從供電公司取得的發票會有兩張,一張是電費增值稅發票(包括專票和普票),另一張是農網費普通發票.
轉供電規定:
根據《關于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向駐場單位轉供水電氣征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537號)規定,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向駐場單位轉供自來水、電、天然氣屬于銷售貨物行為,其同時收取的轉供能源服務費屬于價外費用,應一并征收增值稅.雖然上文是對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的個案批復,但這個業務本身具有相通性,說明了轉供電的業務應當征收增值稅并包括價外費用,因此我們說轉供電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同時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電費稅率17%,征收率3%.
案例說明:
【例1】A電業局、B轉供電公司、C使用電公司(三公司均為一般人),2017年2月份發生電費100萬, A向B開具了含稅95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了5萬元的農網費發票.假如B公司全額轉供,則B公司要向C公司開具含稅10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農網費的存在,即使全部為一般人,會出現下面的結果.
B公司利潤=收入-成本=100/1.17-(95/1.17+5)=85.47-86.20=-0.73萬元.
B公司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100/1.17*17%-95/1.17*17%=14.53-13.80=0.73萬元.轉供電B公司形成虧損,還要繳納一部分增值稅.因此建議轉供電公司不能平轉,要在價格上進行調整.
【例2】A電業局、B轉供電公司、C使用電公司(A公司為一般人,B、C均為小規模),2017年2月份發生電費100萬, A向B開具了含稅95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了5萬元的農網費發票.假如B公司全額轉供,則B公司要向C公司開具含稅100萬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征收率為3%.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農網費的存在,即B、C全部為小規模納稅人,會出現下面的結果.
B公司利潤=收入-成本=100/1.03-100=97.09-100=-2.91萬元.
B公司應納增值稅=100/1.03*3%=2.91萬元.轉供電B公司形成虧損,還要繳納一部分增值稅.因此建議轉供電公司不能平轉,要在價格上進行調整.
給居民的轉供電是否繳納增值稅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已經總結完了,給居民的轉供電要繳納增值稅,電力公司給居民供電,電價含增值稅,電力公司繳納增值稅,企業生產用電實際用于居民供電,需要做進項稅轉出,視度同銷售,需要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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