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農業技術服務免稅嗎
與農業相關的技術推廣服務是免稅的.
農業技術指導收入能否享受稅收減免?
你公司從事農業生產資料的批發、零售并提供農業技術推廣和技術服務,屬于銷售貨物并兼營勞務的行為,按稅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稅收優惠.但是,你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沒有把銷售收入與提供農業技術推廣指導收入分開核算.也就是說,將提供免費的農業技術指導服務收入隱含在企業的應稅銷售收入之中,從而導致無法享受稅收優惠.

現行農業類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現行農業類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具體參見《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二)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免征增值稅
1.農膜
2.生產銷售的氮肥、磷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磷酸二銨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復混肥是指企業生產復混肥產品所用的免稅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3.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
--1、2、3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磷酸二銨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171號)
4.尿素產品
自2005年7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產品增值稅由先征后返50%調整為暫免征收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尿素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5〕87號)
5.有機肥產品
自200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
享受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生物有機肥.其產品執行標準為:有機肥料NY525-200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18877-2002,生物有機肥NY884-2004.其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產品,不屬于《關于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規定的有機肥產品,應按照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
--《關于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
(三)鉀肥
自2004年12月1日起,對化肥生產企業生產銷售的鉀肥,由免征增值稅改為實行先征后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鉀肥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97號)
(四)部分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
具體包括:單一大宗飼料、混合飼料、配合飼料、復合預混料、濃縮飼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1號)
1.單一大宗飼料.指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產品或其副產品.其范圍僅限于糠麩、酒糟、魚粉、草飼料、飼料級磷酸氫鈣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類產品.
2.混合飼料.指由兩種以上單一大宗飼料、糧食、糧食副產品及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單一大宗飼料、糧食及糧食副產品的參兌比例不低于95%的飼料.
個人農業技術服務免稅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與農業相關的技術推廣服務是免稅的,而且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有需要的小伙伴不妨認真閱讀并牢記,在以后的工作中就能得心應手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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