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次品銷毀的稅務處理
根據國稅發[1993]23號文第一條第二點和國稅函[2005]544號文第十條規定,a公司銷售廢品取得的收入,應當開具增值稅發票,適用13%稅率繳納增值稅.
因此,需要對廢品收入進行如下賬務調整: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0,000.00
貸:應交稅費-銷項稅額 2,758.62
其他業務收入--變賣廢品 17,241.38?
營業外收入--其他 -20,000.00
相關文件:
文件一:根據國稅發[1993]23號文的《增值稅計算管理辦法》第一條第二點規定:包括企業除產品銷售以外的應納增值稅其他銷售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如材料銷售收入;廢品、下腳料銷售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等等.
文件二:根據國稅函[2005]544號文第十條規定:各級稅務機關應加強產廢企業下腳(廢)料銷售的監督管理,產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下腳(廢)料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廢品損失會計分錄
1、可修復廢品損失:
借:廢品損失-××產品
貸:基本生產成本-××產品
2、發生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
借:廢品損失-××產品
貸:原材料、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制造費用等
3、回收廢品殘料價值以及應向責任人索賠款項
借:原材料
其他應收款
貸:廢品損失-××產品
4、根據廢品損失明細帳歸集的廢品損失,結轉分配廢品凈損失.
借:基本生產成本-××產品
貸:廢品損失-××產品
在單獨核算廢品損失的企業中,廢品損失應列作產品成本中的獨立成本項目,以便正確反映由合格產品成本負擔的廢品損失費用,有利于產品成本結構分析.基本生產車間發生的廢品損失可在"廢品損失"帳戶進行核算,輔助生產車間的廢品損失,一般直接在"輔助生產"帳戶核算.對于人為過失造成的廢品損失,應分清經濟責任,予以索賠,自然災害造成的廢品損失、則應計入"營業外支出".
上文分別講解了殘次品銷毀的稅務處理與廢品損失的會計分錄.涉及到廢品的處理,我們可能是完全清理掉,也可能是加工之后繼續使用,關于這些情況在上文都要具體說明,大家可以看看.會計學堂更新了許多財會干貨,有需要不妨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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