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收入個稅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嗎

2020-04-28 11:2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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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法規定有些收入是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這個也是對納稅人負責的一種方式,如果發現有多繳納的是可以申請退稅的.那么作為一名專業的財務工作人員你是否清楚勞務收入個稅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嗎?請跟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下文.

勞務收入個稅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嗎

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綜合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共四項需要匯算清繳.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勞務收入個稅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嗎

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三款:"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規定,匯算清繳的范圍主要是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也就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一的,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的,也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勞務收入個稅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嗎?根據上文的解析我們知道,是需要的.只要是總收入減去一些應繳的稅費后超過6萬就需要.具體的請參照上文.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匯算清繳的內容,一定要記得持續關注我們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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