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給對方的押金計入什么科目
押金分兩種,一種是對方公司交的押金,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
另一種是你公司付給對方公司的押金,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知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則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
對出押人而言:
1.依合同規定交付押金.固然押金交付是押金合同生效的要件道,但在實務中,押金的交付往往還是主合同生效所附的一個條件.
2.押金返還請求權.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無論基于何種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還請求權.當合同關系終止內時,出押人依約返還了租賃物、承包物等,且并無其它不履行合同義務情形的,出押人有權請求債權容人返還押金或已扣除損害賠償后的余額.

保證金記入什么科目?
保證金可以記錄到其他應收款項目中,具體的分錄如下:
1、我方付保證金的時候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還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2、保證金道是指買方或賣方按照交易市場規定標準交納的資金,專門用于訂單交易的結算和履約保證.保證金的是維持交專易續存所要求存入的流動資金.保證金是一種高效的機制,即你可以從你的經紀賬戶中借款,但是在借款的時候,你需要在你的賬戶中存入足夠的流動資金,以保證你能夠承擔潛屬在的負債風險.
貸:銀行存款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其他應付款核算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租金,如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或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包括商品質量保證金、招標保證金、經銷商保證金、股權轉讓保證金、收入包裝物押金等;
2、預提費用,如預提廣告費、運輸費、管理費、銷售折讓等費用支出;
3、職工統籌退休金、離職補償金、員工持股計劃等;
4、借款或投資款,如欠股東或者關聯方的借款等;
5、其他單位或個人暫墊款;其他應付、暫收款項等等.
從其他應付款的核算內容上來看,這個科目算得上是一個被剩下的、具有兜底性質的科目,它反映的是企業期末應付尚未支付的金額,屬于一項負債.
支付給對方的押金計入什么科目?通過閱讀上文我們知道在支付押金給對方時我們一般都記入其他應收款,因為在合作關系結束后這個押金是可以退回的.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加入到我們的學習隊伍中來,有任何問題都有我們的老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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