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確定開票項目能不能開
答:可以參考開票規則
一、發票開具的"都開"原則
凡是單位和個人發生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其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進行收取款項時,收款方均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而如果付款方為收購廢舊物資以及農副產品,發票開具由付款方向出售方開具.
二、發票開具的"都要"原則
都要原則是指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并且需要支付款項時,其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并且對收款方出具的發票提出不得變更品名和金額的禁止性規定.
開票規則:
一、單位開票規則
基本規則:
1、發票抬頭需和注冊的單位名稱一致,不能在開票時要求變換單位抬頭;
2、匯款和開票的單位應一致,客戶賬戶不接受其它單位的匯款;
3、允許多張發貨單集中開票,一張發票開不完的項目、將附有詳細清單;
4、可自選開票時間--隨訂單開票、月末開票,選擇月末開票的客戶,若月中需提前開票、可在線提出申請.

發票內容可以寫什么
答:發票內容可以寫購貨單位的名稱、稅號、地址、開戶行、賬號,貨物的名稱、單價(不含稅單價)、數量,開票單位的收款人、復核人等.
其中:銷貨單位的名稱、稅號、地址、開戶行、賬號等資料及開票員名稱、發票密碼等資料系統自動提取或生成,不用輸入.
備注欄的信息可寫可不寫.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的抬頭,金額,書寫內容等等都是有規定的,會計人員要仔細開票,最好不要出錯哦,否則發票開錯了之后,可能還要開具紅字發票,增加我們的工作量,上文講解了怎么確定開票項目能不能開等問題,更多內容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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