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從開發成本直接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嗎

2020-04-20 09:13 來源:網友分享
3563
開發期間發生的費用可以計入開發成本,那么可以從開發成本直接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嗎,大部分剛接觸會計的同學可能還不太了解,也是第一次聽說,這個知識點很多會計朋友有疑惑,本文詳情請看下文!小編已經為你詳細介紹了!

可以從開發成本直接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

可以這樣結轉,服務業一般用勞務成本科目,日常費用餐費、交通費等記入管理費用.

根據財稅〔2015〕119號規定, 三、會計核算與管理 1.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2.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因此,若你司未根據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則不符合文件規定,不得享受相關的政策. 另,根據會計準則要求,企業上述差錯,應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進行調整.不涉及損益和利潤分配的,直接調整相關科目即可.

可以從開發成本直接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嗎

房地產公司開發產品結轉成本

按土地開發支出劃分和歸集的原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土地,按其用途可將它分為如下兩種:

?一種是為了轉讓、出租而開發的商品性土地(也叫商品性建設場地);另一種是為開發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開發的自用土地.前者是企業的最終開發產品,其費用支出單獨構成土地的開發成本.后者則是企業的中間開發產品,其費用支出應計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有關房屋開發成本

現行會計制度中設置的"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科目,它的核算的內容,與企業發生的土地開發支出并不完全對口,原則上僅限于企業開發各種商品性土地所發生的支出.企業為開發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開發的土地,其費用可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在"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科目進行核算,如果企業開發的自用土地,分不清負擔對象,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其費用可先通過"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科目進行歸集,待土地開發完成投入使用時,再按一定的標準(如房屋占地面積或房屋建筑面積等)將其分配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

如果企業開發商品房、出租房使用的土地屬于企業開發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則應將整塊土地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在"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 賬戶中歸集其發生的全部開發支出,計算其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并于土地開發完成時,將成本結轉到"開發產品"賬戶.

待使用土地時,再將使用土地所應負擔的開發成本,從"開發產品"賬戶轉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漲戶,計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的開發成本.

以上就是關于可以從開發成本直接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嗎的全部內容,可以從開發成本直接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看完上文你學會了嗎?實在不會操作的在實際操作中可以用上文的方法,想了解更多會計內容,可以關注會計學堂官網更新!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