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納稅期限是什么時候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
第五條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發生時間和繳納地點,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地點相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六條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期限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期限相同.文化事業建設費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應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誰來繳費?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費義務人有兩類,一類是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一類是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這里可以明顯看出,提供廣告服務的個人是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而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均需要繳納此費.
另外,該費還規定有扣繳人,如果是境外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在境內提供廣告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廣告服務接受方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
費率是多少?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費率是3%.這個標準相當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率了,所以對上述兩行業來說,此費的負擔大約相當于另外一個增值稅,并不是一個小費種,不容忽視.

計費銷售額如何計算?
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為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廣告服務計費銷售額,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繳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娛樂業的計費銷售額好掌握,廣告服務的計費銷售額是差額計費,扣減的時候需要憑合法有效憑證扣減,這個合法有效憑證,應該如何掌握呢?應該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計費額是含稅收入,也就是說如果取得了100萬元的廣告代理收入,支付給廣告發布者60萬元,應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100-60)*3%=1.2萬元.
優惠政策有哪些?
第一個優惠政策: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有人問:這里的起征點金額是多少?是否可以按照國家稅務公告2019年4號提高到月不超過10萬元(季30萬元)?總局的官方回答是:增值稅起征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執行.
意思是說文化事業建設費并不按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額度自動提升,目前仍然是月銷售額2萬元免征.只有一個階段有特殊優惠規定,那就是從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二個優惠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由各省決定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所以對于地方企業來說,具體減征幅度需要咨詢當地的稅務機關.
是否需要辦證?
只要是應繳納和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都需要填寫《文化事業建設費登記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文化事業建設費登記事項.
申報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期限與繳納人、扣繳人的增值稅申報期限相同.可以說是一個與增值稅同進退的費種了.
文化事業建設費納稅期限是什么時候?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同時小編還對文化事業建設費相關問題進行了梳理,大家是不是對文化事業建設費有了一個更清晰的認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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