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住宿專票分錄怎么寫?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現金等
因公出差支付的住宿費,已取得專票能否抵扣?
營改增后,"因公出差支付的住宿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這個問題受到廣大納稅人的關注.
12366北京中心作出解答:這種情況可以按規定抵扣.主要依據以下政策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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