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報廢了還用交稅嗎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出售提前報廢的設備。該報廢設備屬于廢品、不屬于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企業取得銷售報廢設備收入,應按適用稅率計繳增值稅。企業銷售報廢設備可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廢品與舊固定資產的區別,稅法沒有明確規定。我們認為,固定資產報廢、形成廢品的,其功能已喪失、價值較低,一般不能再作為固定資產使用。舊固定資產仍能繼續使用,其價值一般較大。
報廢產品賬務的處理:
1.報廢產品不是人為造成:賬務處理分兩步走:
1)將報廢存貨出售按正常銷售業務來處理。
2)將該批存貨對應的存貨跌價準備沖減成本。
2.報廢的產品由人為造成:
1)發生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2)個人賠償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名字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3)廢品變家收入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4)報批處理結果: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賬務處理時需注意要點: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應當計入管理費用。
2.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時,其進項稅額應當轉出。
3.殘料收入應當計征銷項稅(小規模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為17%)。

車間生產產品報廢要如何進行財稅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根據上述規定,在增值稅處理方面,由于貴公司生產不合格品所產生的損失不屬于非正常損失,不需要作進項稅轉出。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又依財稅[2009]57號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一條,本通知所稱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資產損失,包括現金損失,存款損失,壞賬損失,貸款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被盜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第十三條規定,企業對其扣除的各項資產損失,應當提供能夠證明資產損失確屬已實際發生的合法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經濟鑒證證明、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機構的技術鑒定證明等。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貴公司所發生的上述損失,應當提供能夠證明資產損失確屬已實際發生的合法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經濟鑒證證明、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機構的技術鑒定證明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商品報廢了還用交稅嗎、車間生產產品報廢要如何進行財稅處理等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講完了,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游艇、摩托車和應征消費稅的汽車,一律依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并且不得開具專用發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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