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是否需要發票清單

2020-01-05 10: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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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是財務做賬必不可少的憑證,也是稅局認可的依據.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可能經常會需要報銷,那么您對報銷了解多少呢?報銷是否需要發票清單?如果您對此不是非常了解,那么不妨跟我們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解答,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

報銷是否需要發票清單

一般費用報銷是通過做成報銷單來報銷的,領導可以在報銷單上簽字審核,一般報銷單包括(按順序從前到后):

1.報銷單,報銷單上填寫報銷人,費目,費用額這些信息

2.費用清單,做成表格,列明什么費用多少錢,什么費用多少錢,合計報銷多少錢

3.后面就是原始的發票之類的了

領導簽字審核后的報銷單就能報銷了.

哪種發票可以報銷,那些發票不能報銷?

1、增值稅專用發票

只能是紙質的,購買方不能是個人,只能是組織(企業、公司)

購買方必須準確提供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電話、開戶行、銀行賬號等信息,銷售方必須將這些信息打印到專票上.

銷售方也必須在專票上填寫銷售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電話、開戶行、銀行賬號等信息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都可以開具專票,但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專票不能報銷(除了農產品專票).

一般納稅人還可以用專票做增值稅進項抵扣(也就是可以少納稅).專票只有平推式,沒有卷式(區別在下述).

增值稅專票的開具還有以下要求:

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2、增值稅普通發票

可以是紙質的,也可以是電子的,當然最后交到稅局都要是紙質的,因此若為電子發票需要打印出來.

購買方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個人.

若是企業,購買方必須提供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用提供地址、電話、開戶行、銀行賬號等信息.

但銷售方必須在專票上填寫銷售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電話、開戶行、銀行賬號等信息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都可以開具普票,也都可以報銷普票.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都不可以用專票做增值稅進項抵扣.

增值稅普通發票分為平推式和卷式.

報銷是否需要發票清單

餐費發票報銷需要明細嗎

目前為止國家稅務總局從未要求7月1日以后取得餐飲發票需要附列清單,這是對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16號公告的過度解讀.

不需要,但需要區分餐費屬于業務招待費、員工福利還是差旅.

政策依據: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第三十五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餐費發票附列菜單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中紀委《關于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的通知國稅函[2003]230號規定,財務報銷必須規范報銷憑證,附正規發票,如果采購商品較多,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等不能在發票中詳細反映,還應附供應商提供的明細清單.

發票內容為辦公用品的發票需要提供清單嗎

需要提供清單.

2017年7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開始施行,根據要求,購買人開具企業發票,必須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且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對于"商品發票要有明細"的新規施行后,籠統開具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的發票是無法報銷的,如果開具匯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比如:在商場買了幾支簽字筆、幾本筆記本.7月1日之前,籠統開具"辦公用品"名稱的發票;7月1日之后,發票上必須要把商品名稱、型號、數量都要打印出來.銷售方在開具發票時,如果不能細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備注商品明細,方便企業報銷入賬.

購買方為企業的,需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它類似于身份證號,可以讓稅務部門監控交易數據,防范虛假發票的泛濫.不合規的發票,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于計稅、退稅、抵免等.開給個人的普通發票、購買方是政府機構、事業單位的等5類發票均不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上文會計學堂小編主要為大家介紹了報銷是否需要發票清單,同時還詳細介紹了哪種發票可以報銷,那些發票不能報銷、餐費發票報銷需要明細嗎、發票內容為辦公用品的發票需要提供清單嗎等內容,大家還有其他相關信息想要了解的話都可以關注網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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