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可以是現金形式出資嗎
注冊資本出資可以是現金,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注冊資金"指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的股東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依據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繳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注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范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的區別
(一)區別1
注冊資本是法律上規定的強制性要求,而實收資本則是企業在實際業務中遵循法律規定的結果,二者不是同一個概念,但在現行制度下,它們在金額上又是相等的.
(1)注冊資本
企業要進行經營,必須要有一定的"本錢".我國《民法通則》中明確規定,設立企業,法人必須要有必要的財產.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企業申請開業,必須具備符合國家規定并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我國《公司法》也將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作為公司成立的必備條件.《公司法》對各類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額的,由法律、法規另行規定.
(2)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到企業中的各種資產的價值.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償還,可以長期周轉使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資本制度,要求企業的實收資本與其注冊資本相一致.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注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企業實有資本比原注冊資金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擅自改變注冊資金或抽逃資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此外,還有一點應注意,就是企業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籌集資本,既可以一次籌集,也可以分次籌集.分次籌集時,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業的資本必須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以內繳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間內,企業實收資本可能小于其注冊資本的數額.
(二)區別2
(1)從來源和性質看.實收資本(或股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并依法進行注冊的資本,它體現了企業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
資本公積是投資者的出資中超出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它不直接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
(2)從用途看.實收資本(或股本)的構成比例是確定所有者參與企業財務經營決策的基礎,也是企業進行利潤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據,同時還是企業清算時確定所有者對凈資產的要求權的依據.
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用來轉增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不體現各所有者的占有比例也不能作為所有者參與企業財務經營決策或進行利潤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據.
注冊資本越高越好嗎?
1、連帶責任
按照新的公司法規定,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舉個例子:注冊資本50萬元,那么這家企業破產時,如果還有對外的欠款,你最多就是賠付50萬元;注冊資本500萬元,那么這家企業破產時,如果還有對外欠款,你最多需要賠付500萬元.
這個賠付額包括你的個人資產,所以注冊一時爽,破產心慌慌,注冊資本量力而行.
2、稅收
當然了,你這筆沒有實際到資沒影響,但假設有實際到資,那么就麻煩了.在我國,個人的錢進公司易,但是從公司取出來則困難多了.
舉個例子:比如你這筆真的由50萬元注資到500萬元,新投入450萬元,個人轉入公司的賬戶很容易.但是呢?假設你反悔了或者公司賺錢了,你想要把這450萬元再拿出來,那么就困難了.因為在我國,公私分離,股東要從公司拿錢,只有兩種方式:一是暫借款,不過借是必須要還回去的;二是分紅,分紅必須要繳納個稅.
所以一旦你真的增資了(實際有投入),以后想要在拿回來就不好弄了.此外盲目提高注冊資本,以后注銷非常麻煩,得填平.因此對于注冊資本這個的額度,合適最好,不能為了"面子"一味提高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能否以現金形式出資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是可以的,股東在認繳注冊資金時可以是現金,同時也可以是其他由實際價值的財產.若是股東暫時沒有一定數額的財產,那么也可以實行認繳制,與公司協商一致,只要在限定的期限內認繳.對于超期沒有繳足一定的金額的,其他股東需要墊付注冊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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