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計稅依據包括增值稅嗎
答:城建稅(全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稅額.
(1)稅率: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縣城、建制鎮的適用稅率為5%.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為1%.
(2)計算公式應納城建稅稅額=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適用稅率
教育費附加(1)稅率 3%(2)計算公式應納教育費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3%
另外,同時還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費
(1)稅率 2%(2)計算公式應納地方教育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2%
比如1月應納增、消、營稅合計20000元,1月計提城建稅(7%)1400元,教育費(3%)600元,對否? 還是用1月繳去年12月的增、消、營稅合計為計稅依據?
城建稅稅額=20000×7%=1400元 教育費附加稅額=20000×3%=600元
每月10日前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也就是說1月繳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去年12月份的.

關于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還有地方教育附加會計分錄
答:小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2、2176" 其他應交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付利潤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交的款項,包括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住房公積金等.
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各種款項時:
借: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交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3、 5502 "管理費用"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如小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
所以印花稅是在實際發生交納時: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以上是按執行現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作出的會計分錄的回答,也就是說有章可循的.
還有制度規定首要先計提的,應該先計提,后交納.
企業每個月都要計提繳納附加稅,通過稅金及附加這個科目,對于城建稅計稅依據包括增值稅嗎,大家看到這應該都理解了,更多的稅法知識講解,盡在會計學堂的官網,我們會進行持續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