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所屬期指什么?
稅款所屬時期指納稅單位和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實現的,按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產品銷售收入、經營業務收入和利潤額等發生的月份或年度.
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所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或計稅期間.
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應納稅款屬于某年度、月份的時間,這標明納稅人是否按期繳納應繳稅款,區分稅款屬期的根本標志,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稅款相互混淆,使稅務機關無法檢查清算納稅人應納稅款和已納稅款及應補、應退稅款的有效手段.現階段,"稅款所屬時期"不清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一、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忽視"稅款所屬時期",填寫不清楚,年度月份混淆,導致無法確定"稅款所屬時期".
二、部分征收人員責任心不強,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納稅申報表,真實反映"稅款所屬時期".
例如某企業一月份商品銷售收入額應納的營業稅,規定在2月7日前繳納,其稅款所屬時期應為一月份.所以稅收票證上"稅款所屬時期"應填明一月.

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的區別是什么?
1、性質不同
納稅申報期:稅務稽查,是稅務檢查的一種,是指稅務稽查機構的專業檢查時期.稅務檢查包括稅務稽查.
稅款所屬期: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編著的《新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釋義》的解釋,稅務檢查,是稅務機關以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處理的時期總稱.
2、時間不同
稅款所屬期是指需要報稅月份的起始點和截止點,例如:7月1號到15日就可以申報第二季度的增值稅,而納稅申報期是4月1日至6月30日.
3、所交稅費種類不同
納稅申報期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而稅款所屬期則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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