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票開后沒有使用可以嗎
增值稅專用發 票開后沒有使用,形成"滯留發票":
由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 票沒有使用,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稽核系統中提示為"滯留發 票":有存根聯信息(一般納稅人開 票方通過抄報稅的方式將存根聯信息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沒有相關的抵扣聯信息(因為沒有使用、認證)與存根聯比對,存根聯信息一直滯留在稽核系統中,無法核銷(全國每天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成千上萬份,通過抵扣聯去找存根聯比對,比對正常后,這個號碼的發 票就在增值稅稽核系統中進行核銷,盡量減少系統數據庫的無法核銷的數據),在次年的6月底前,國家稅務總局下發"滯留發票"信息,由購買方稅務機關查明不 抵扣原因.
正因為滯留票極有可能是由于偷逃稅、虛開等原因產生,所以發生滯留票容易引起稅務機關檢查,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但是只要業務真實,沒有偷逃稅款,滯留票本身并不違法,所以不會有任何后果.

增值稅專用發票沒用完可以領嗎?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是開完了才可以領;
因為稅局要驗舊,而且領票當月必須是抄完稅;
并且在稅局網站上申報納稅完成,且清卡成功的;
否則也是不可以領購新發票的.
去領購的時候,需要攜帶發票領購簿、金稅盤;
上次領購的最后一張已經開完的發票,加蓋公章的發票領購單等等資料.
增值稅發票能不能折疊,折疊后還能用嗎?
答:一般是不可以折疊的;
增值稅發票折疊后,如果能認證通過是可以用的;
當月作廢重新開不要再交一次稅;
隔月了不能作廢,要開紅字發票沖減再重新開具;
也不要再交一次稅.
增值稅專票開后沒有使用可以嗎已經為你詳細介紹了,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稽核系統中提示為"滯留發票",會計學堂小編還為你擴展了相關內容,感謝您的閱讀.如果有其他的疑問,歡迎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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