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了公司名稱結余發票需要繳銷嗎
企業變更法人和公司名稱后,之前領用的發票不用繳銷,繼續用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二《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八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三《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0號)第十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網絡發票管理系統的用戶變更、注銷手續并繳銷空白發票."

企業名稱變更后發票如何變更?
如果只是企業名稱變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辦稅人員、經營地址等等都沒變,那么只需要帶上新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原來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到稅務機關填寫《變更稅務登記表》,進行稅務登記變更(前提是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企業名稱都已經變更),并將已經填開和沒有填開的發票(包括向稅務機關領購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自印的發票)向稅務機關進行繳銷,然后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或者自印發票.新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須與變更后的企業名稱相同,不然會花冤枉錢的.
免稅證明如果沒有到期,可以不變更,因為稅務機關是在你原來的稅務登記內容上進行的稅務登記變更,相應的免稅證明也轉到你變更后的稅務登記上了;如果是已經到期了,則需要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免稅資格.
以上就是變更了公司名稱結余發票需要繳銷嗎的全部解答,之前領用的發票不用繳銷.相信您在遇到類似情況后會懂得如何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如果你還有什么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