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的稅金記入哪個科目
增值稅減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貸記營業外收入.
2013年國稅總局公布小規模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財政部會計司就及時跟進,頒布了:財政部印發《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
該規定明確指出: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因此,減免增值稅分錄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所免稅額的分錄:
小規模月銷售沒達到3萬,免征增值稅,應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具體分錄如下:
1、發生業務時,應正常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銷售沒達到3萬,免征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小規模三萬以下免征增值稅怎么做分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以下簡稱《通知 》)相關規定,有:
1.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發生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做:
借:庫存現金/銀行款存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計提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印花稅、水利基金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各類稅費的明細)
4.對免征的增值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做:
借:應交稅費-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本文詳細介紹了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的稅金記入哪個科目,也講解了小規模三萬以下免征增值稅怎么做分錄.作為一名企業會計,最重要的就是要學會如何做會計分錄,如果你對小規模納稅人免征稅款的會計處理不是很清楚,并且在閱讀了本文內容之后 還是不明白,建議你咨詢一下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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