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進項時開票會不會虧
不會虧,增值稅不影響損益.
有進項票、抵扣了,沒有銷售出去、仍在庫存,沒有開出去銷項票也正常;
有進項票、抵扣了,也銷售出去了,可以做無票銷售申報、交稅.
有進項票、抵扣了,銷售出去了,沒開票、也沒申報,稅務是會稽查的.
怎么界定哪些行為屬于虛開專用發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范,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這三類行為堅決不能碰!

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發票上的銷貨方、購貨方、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必須與實際經營業務一致,有一樣不一致,有可能為虛開.
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部分企業主和財務人員以為只有對外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才屬于虛開發票的行為,卻忽視了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也是虛開行為.
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也屬于虛開行為.這種"熱心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千萬做不得.
有人說:逾期未抵扣如何處理?
已認證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發票,以后月份再抵扣?
填寫在增值稅附表二進項第25行"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中?
以上辦法都不符合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規定: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仍按照現行增值稅扣稅憑證申報抵扣有關規定執行.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
(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
(三)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四)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五)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除上述客觀原因導致未及時抵扣的情形外,當月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必須申報抵扣,否則以后月份不允許抵扣.
有進項時開票會不會虧的問題今天就講到這了,如果你是連著3個月以上都沒有銷售開票,只有進項,是會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或被人舉報,那就會很被動的.所以會計學堂小編建議各位財務人員仔細閱讀上文,別在工作上犯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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