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票要多交費正常嗎?

2019-12-02 14:5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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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的時候發現要多繳費,這種情況正常嗎?合法嘛?對于這種情況,其實是合法的,有可能是因為所購買的商品是不含稅的價格,所以在開發票的時候要多付錢.下面的文章中會計學堂的老師對發票開具相關的問題進行了講解,感興趣的話就接著往下看吧!

開發票要多交費正常嗎?

因為所買商品的價格不含稅,所以開發票需要多付錢,這樣是合法的.

在實際業務操作中,報價一般多為含稅價.至于把含稅價再分離為不含稅價和稅金,多半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企業會計在對收入入賬時應該處理的事情.三者的關系如下所示:

1、含稅價=不含稅價*(1+適用稅率)

2、銷項稅額=不含稅價*適用稅率

3、含稅價=不含稅價+銷項稅額

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報價時會出現含稅價與不含稅價.

比如:報含稅價11700元,支付金額也是11700元,其實價格是10000元[11700/(1+17%)],稅款是1700元.報不含稅價11700元,那在支付款項時,還需要支付17%的增值稅1989元,合計支付金額為13689元.

開發票要多交費正常嗎?

先開票后付款是否違規

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幾種:

1、買方要求財務部必須在見到發票后才能支付貨款,以此要求賣方先開發票,業務員憑發票從財務部領取貨款后付給賣方;

2、買方通知賣方結賬,賣方便將全額發票送至買方,買方工作人員卻只先支付部分貨款,或者要求賣方次日來取款,或者以銀行暫時不能辦理等種種理由推拖.

先開票后付款有風險,但是不一定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7修訂) 》(國務院令第691號)第19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點有兩個,一是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二是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2018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是虛開發票的數額與量刑問題,根本沒有說到要款到才開票.

虛開是指開具發票與真實交易不符,如果有真實交易,即使沒有付款,先開發票也是沒有問題的.先開票后付款將定罪這個說法是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誤讀.

開發票要多交費正常嗎?對于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是因為納稅人所購買的商品是不含稅的價格,因此多繳費是合法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如果您還想學習更多發票開具相關的會計知識,歡迎訂購會計 學堂的精品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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