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附加稅能不能抵稅
答:附加稅是不可以抵扣的.
代扣代繳增值稅為什么可以抵扣?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能抵扣嗎?
答:一、代扣代繳增值稅,基本屬于境外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服務從境內取得應稅銷售額而進行的代扣代繳增值稅,其原理是納稅人向境外單位或個人購買勞務、服務.
應稅服務的接受方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取得稅收繳款憑證的原件,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及其現行增值稅規定抵扣稅款.
財稅「2016」36號: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一)企業對外支付款項,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為含稅價的(增值稅除外),其支付的價款可全額在稅前扣除,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的所得稅稅款不得在稅前扣除的除外.
例1:乙企業為甲企業提供勞務,雙方約定甲企業支付給乙企業勞務報酬16000元(為含稅價),稅法規定甲企業負有代扣代繳義務.假定此項勞務核定利潤率為20%,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甲企業應代扣代繳乙企業所得稅:16000*20%*25%=800(乙企業負擔)
乙企業最終收到款項:16000-800=15200
甲企業實際支出金額:16000
甲企業稅前扣除金額:16000
(二)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為不含稅價的,應將不含稅價換算為含稅價.企業依據經換算的含稅價計算并實際負擔的代扣代繳的所得稅稅款,可以憑合同(或協議)及相關憑證(包括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境外企業開具的有效憑證等)在稅前扣除.
(二)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為不含稅價的,應將不含稅價換算為含稅價.企業依據經換算的含稅價計算并實際負擔的代扣代繳的所得稅稅款,可以憑合同(或協議)及相關憑證(包括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境外企業開具的有效憑證等)在稅前扣除.
甲企業應代扣代繳乙企業所得稅:
(15200/(1-20%*25%))*20%*25%=800(甲企業負擔)
乙企業最終收到款項:15200
甲企業實際支出金額:15200 800=16000
甲企業稅前扣除金額:15200 800=16000例2:乙企業為甲企業提供勞務,雙方約定甲企業支付給乙企業勞務報酬15200元(為不含稅價),稅法規定甲企業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甲企業就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部分已向乙企業取得了合法憑證.假定此項勞務核定利潤率為20%,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知道代扣代附加稅是不可以抵扣的,小編還分析代扣代繳增值稅為什么可以抵扣和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是否能抵扣?特意以例子來分析問題的,這樣更有利于大家理解,,希望這些知識可以幫助到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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