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金個稅怎么算?
答:一、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離職補償金少于你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恭喜你,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離職補償金超過上述3倍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一次性補償收入-3×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實際工作年限數-2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實際工作年限;
三、如果你拿到的離職補償金包含了單位為你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則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可以預先從補償收入中扣除;
四、如果你單位不幸破產了,那么你領取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案例解析:公司為雇員支付300000元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該雇員在該企業中工作了14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為:
300000-255114(北京年社平工資3倍)=44886(元)
44886÷12(年)=3740.5(元)
(3740.5-3500)×3%=7.215(元)
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稅額=7.215×12=86.58(元)
對于單位與納稅人解除勞動合同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不論單位一次性向個人支付,還是分多次支付,均應按總的補償收入數額,按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離職補償金個稅計算方法,您得仔細看完本篇文章,最好是結合會計學堂為您提供的例題,以便能夠更好的掌握這一知識點。更多精彩內容,您也可以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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