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可以不計提嗎

2019-11-17 14:4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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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公司在招聘時都會向員工承諾繳納公積金.那么在會計上,法定盈余公積可以不計提嗎?對于這個問題,近期在會計學堂的網站上詢問度很高.會計學堂的老師在此解答,是不可以的,公司要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具體的規定內容請看下文.

法定盈余公積可以不計提嗎

不可以的.因為公司法有明確規定.公司應該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到注冊資本50%時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轉增資本,但企業用盈余公積金轉增資本后,法定盈余公積金的余額不得低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

法定盈余公積金的計提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這里沒有考慮公司需要彌補虧損的情況.若公司持續盈利無虧損,法定盈余公積金可按所得稅稅后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若公司當年出現虧損,下年度盈利,按《稅法》以及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公司盈利應首先用于彌補虧損,補虧后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再按稅后剩余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積.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只能持續五年,五年后須用所得稅稅后利潤彌補虧損.

法定盈余公積的用途:

1、彌補虧損

一是用以后年度稅前利潤彌補.

二是用以后年度稅后利潤彌補.

三是以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2、轉增資本

企業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準.在實際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積的數額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

3、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則上企業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

法定盈余公積可以不計提嗎

盈余公積如何提取?

一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就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后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具體分錄如下:

企業按規定提取盈余公積時,按提取盈余公積的數額.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一般盈余公積

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按時當期彌補虧損的數額

借:盈余公積-一般盈余公積

貨: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轉入

企業用提取的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按照批準的轉增資本數額

借:盈余公積-一般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法定盈余公積可以不計提嗎?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是必須要進行計提的,具體的規定內容上文中已經為大家列舉出來了.除此之外,文章中會計學堂老師還對相關的盈余公積金如何進行提取的問題加以講解.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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