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票上稅號與發票章的稅號不一樣怎么辦?
必須要一致,否則是無效發票
發票識別號不一致的發票是無效的,需要把發票退回供應商,由供應商重新開具,開錯了對供應商沒有好處,只要開具了發票沒有作廢就會扣稅,有的供應商由于公司需要有分公司他可能就會有不同的稅號,可能是供應商蓋錯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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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一過渡期專票上稅號和發票章不一致能用嗎?
可以正常使用
二、在總局相關稅控等系統軟件未升級之前,新辦納稅人需進行稅控發行的,按照“三證合一”的18位新碼中第3-17位作為納稅人識別號,在征管信息系統(Ctais系統)中注冊登記后,再在相關稅控系統中進行稅控發行和制證等(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除外),以確保新辦納稅人順利開票,正常經營。
三、在總局相關稅控等系統軟件未升級之前,新辦納稅人的發票專用章中代碼按新碼刻制。請各單位充分利用各種途徑和方式,告知到所有納稅人,不得拒絕接受。開往省外的票如遇此類問題,各地應主動與接受方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告知并協調,若無果請上報市局,市局上報省局后由省局實施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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