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稅款什么時候扣除

2019-11-12 14:1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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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稅款就是提前交納稅金,一般適用于房地產,建筑等企業,有著相應的時間規定,現在我們先來看看預繳稅款什么時候扣除這一問題,會計學堂的小編會根據這個問題講解一下預繳稅款的時間規定,詳情如下所示.

預繳稅款什么時候扣除

答:1、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第四十七條)(可以加高頓微信:gd20171114學習更多財稅知識.)

2、輔導期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國稅發〔2010〕40號文第九條)

3、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應按照規定的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財稅〔2016〕36號附件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

4、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不動產,應按照規定的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規定需要預繳稅款的,應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納稅申報期或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預繳稅款.(財稅〔2016〕36號附件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預繳稅款什么時候扣除

房地產企業預售的預繳

答:房地產預售收入不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這是36號文的規定,但被規定要"預繳"(項目在本地、異地都要預繳).

稅法既然規定了預繳義務,則就應該預繳.由于此時并沒有產生納稅義務,只有預繳稅金、沒有銷項稅金,所以不存在多繳稅,也就不存在退稅和抵稅的問題了.

待該預售的房地產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時,就要計提增值稅銷項,此時會導致"多繳稅",從而要讓預繳金額進行抵稅.給人感覺像是按項目對應,不能當期抵稅.一些房地產會計甚至據此認為,預繳并不能當月抵稅,而要項目一一對應,并認為這是專門的規定.

但從納稅規則上看,實際上本該如此.當期不能抵稅的規定,不過是對稅務規則的落實罷了,有沒有這種具體的規定,規則都是一樣的.

可見,不動產異地租賃與房地產預售,雖然都有預征,但他們的納稅義務時間不同,導致預繳抵稅的時間,一個當月,一個待未來確認銷售額.都不是特殊規定,而基于統一的規則--多繳稅才抵稅.

好了,有關預繳稅款什么時候扣除的問題解答到此結束.不知道大家都明白了嗎,以相應納稅期為一個季度,在期限內預繳完畢,到了次月申報扣除.會計學堂中還有豐富的知識問答,歡迎大家前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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