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產去年開出的專票今年是否可以退回重開

2019-11-11 10:3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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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是在日常賬務處理中的原始憑證,大家應該都知道發票是可以退回重開的.但是有些發票在收到之后很長時間才發現錯誤,很多朋友都不知道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因此會計學堂小編將在下文中分析'去年開出的專票今年是否可以退回重開'這問題,詳細分析請看下文.

去年開出的專票今年是否可以退回重開

答:可以的.

但得履行紅沖手續.如果確未抵扣,可以由銷方申請紅票.如果已經抵扣,必須由購方申請紅票,并作進項轉出.

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專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的一種特殊發票.它是根據增值稅征收管理需要而設計的.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特殊作用,決定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本內容與普通發票的基本內容有所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購貨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賬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購買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時,應主動提供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賬號,并確保單位名稱和納稅人登記號的相應關系準確無誤.

清產去年開出的專票今年是否可以退回重開

(二)商品或勞務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

銷售單位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正確填寫商品或勞務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不得漏填或隨意填寫.同時,供應兩種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且合并開具發票的.

其商品或勞務的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必須按不同稅率分別填寫.對供應的貨物既有應稅貨物,又有免稅貨物的.

(三)銷貨方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主動填寫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賬號,并確保單位名稱和納稅人登記號的相應關系準確無誤.

去年開出的專票今年是否可以退回重開?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進行紅沖.如果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以上情況,不要慌張,都是可以解決的問題.看到這里的小伙伴應該都有了自己的收獲.會計學堂還有很多精彩的財務知識,歡迎各位前往咨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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