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有什么優惠政策?
答:附加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1、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有什么優惠政策的相關問題】:
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交增值稅附加稅么?
答:一、小規模納稅人也需要申報繳納增值稅附加稅,符合條件的免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
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
二、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附加稅=應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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