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制作費稅率是多少?
印刷企業接受出版社等單位委托,將現成的文字、圖畫和線條原稿制成圖書、報刊成品,并收取加工費,應按"加工"項目依17%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存在例外的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12條規定,印刷企業接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行購買紙張,印刷統一刊號(CN)以及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志,按貨物銷售征收增值稅,也就是說,如果出版單位購買紙張委托印刷企業加工的印件,印刷企業仍按加工業務征收增值稅,稅率仍是17%.由于印刷的企業宣傳冊不屬于增值稅條例及財稅[2005]165號文件所說的可以適用13%低稅率的情況,而應適用17%的普通稅率,但因為廣告公司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發生印刷勞務就應該按6%的征收率來計征增值稅。

廣告公司發生印刷勞務.如果廣告公司不是委托印刷企業印刷廣告宣傳冊,而是自行設計并自備材料進行印刷,那么廣告公司就發生了印刷和銷售印刷品行為(類似于加工生產并銷售貨物).需要說明的是,雖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銷售(理解為包括出版社、報社出版發行)或者進口圖書、報紙、雜志,稅率為13%.但適用13%稅率的是具有統一刊號(CN)以及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圖書報紙雜志,銷售(包括出版發行)其他印刷品的除按規定應征營業稅的以外,適用17%的普通稅率。
印刷品制作費稅率是多少?廣告制作費的稅率是6%,屬增值稅范圍.具體內容請看上文,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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