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不提折舊的情況有哪些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折舊僅僅是成本分析,折舊不是對資產進行計價,其本身既不是資金來源,也不是資金運用,因此,固定資產折舊并不承擔固定資產的更新.
可折舊固定資產并不是所有固定資產都計提折舊,可折舊固定資產應具備條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可以合理估計,也就是說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會被逐漸損耗直到沒有使用價值.

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會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計提折舊的話,將對企業計算產品成本或營業成本計算損益產生不真實的影響.
企業的固定資產長期參加生產經營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實物形態,但其價值將隨著固定資產的使用而逐漸轉移到生產的產品成本中,構成了企業的費用.因而,隨著固定資產價值的轉移,以折舊的形式在產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
折舊也是一種費用,只不過這一費用沒有在計提期間付出實實在在的貨幣資金,但這種費用是先期已經發生的支出,而這種支出的收益在資產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內體現,無論在權責發生制還是收付實現制,計提折舊都是必需.
因此,如果不計提折舊的話,將對企業計算產品成本或營業成本計算損益產生不真實的影響.
固定資產折舊計算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不提折舊的情況有哪些?上述文章中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四種情況,有已經計提折舊了繼續使用的,有報廢的.文章中還講解了固定資產不進行計提折舊的后果以及計算.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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