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嗎

2019-10-10 14:2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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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業可以收到政府補貼,那么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嗎?以及相關的交稅問題,會計學堂的小編來為您解答,具體的參考資料已經羅列在下文,大家可以關注一下.

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嗎

答: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無償撥款不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款項,收到款項時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且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此款項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企業以發生費用 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長期資產(如購買固定資產) 屬于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分攤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嗎

企業收到政府補助要繳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1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取得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應一律并入實際收到該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企業收到的無償資助項目專項資金,計入資本公積,也就是不計入企業的損益,因此由市財政局通過財政撥款撥入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計入資本公積后,不需交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第七十六條、企業收到的專項撥款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待撥款項目完成后,屬于應核銷的部分,沖減專項應付款;其余部分轉入資本公積."

以上就是小編要講解的關于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嗎以及交稅的問題,大家看完后是否都明白了呢,不懂的可以繼續向會計學堂的老師提出來,我們會準備更完善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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