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地址后稅務局會去實地考察嗎
公司地址搬遷后要及時到稅務局變更,不及時變更會受到行應處罰。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如實提供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一)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二)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三)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四)其他有關資料。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一)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二)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三)其他有關資料。

公司名稱變更和發票名稱不一致怎么辦
如果只是企業名稱變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辦稅人員、經營地址等等都沒變,
那么只需要帶上新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原來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到稅務機關填寫《變更稅務登記表》,進行稅務登記變更(前提是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企業名稱都已經變更)
并將已經填開和沒有填開的發票(包括向稅務機關領購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自印的發票)向稅務機關進行繳銷
然后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或者自印發票。
新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須與變更后的企業名稱相同,不然會花冤枉錢的。
免稅證明如果沒有到期,可以不變更
因為稅務機關是在你原來的稅務登記內容上進行的稅務登記變更,相應的免稅證明也轉到你變更后的稅務登記上了;
如果是已經到期了,則需要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免稅資格。
公司變更地址后稅務局會去實地考察嗎?工商局如果覺得這家公司的地址存在風險,會派人實地考察,如果發現根本沒有這個門牌號,那么肯定直接異常。但是公司變更地址后,一般稅務局不需要實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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