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賬務原材料有余額怎么處理?
首先要說明的是:“工程施工”科目在工程項目完工結算后與“工程結算”科目對沖后應為零,你所說的“毛利”對沖后有余額應是核算中出現了差錯。
原因是:“工程結算”科目登記的是已結算的價款,而“主營業務收入”是按完工進度確認的價款,故當項目峻工結算時,這兩個科目余額(發生額)應是相等的;同樣道理,“主營業務成本”是按完工進度確認的,而完工進度是根據“工程施工—成本”來確定的,故這兩個科目累計數應該是相等的,我們來看第一個分錄:
確認收入時:(假設)
借:主營業務成本 4500、工程施工-毛利 500;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
這里“工程施工—毛利”500是倒擠出來的,也就是主營業務收入5000-主營業務成本4500得出的,而根據前面我的分析,工程峻工后,“主營業務成本”=“工程施工—成本”=4500元,“主營業務收入”=“工程結算”=5000元,這樣做出的對沖分錄就應是:
借:工程結算 5000;貸:工程施工-成本 4500、工程施工-毛利 500
實際上這筆對沖的分錄只是為了會計分錄上的平衡關系,工程峻工后把這個項目結平而已,另外“工程施工—成本”在最后對沖分錄前的余額可反映該工程共發生了多少成本,“工程施工—毛利”在最后對沖分錄前的借方或貸方余額則反映該工程賺了多少(借方余額)或是賠了多少(貸方余額),注意我這里說的是與“工程結算”對沖前的余額,對沖后是沒有余額的。
綜上分析,你“工程施工—毛利”在峻工結算后有余額一定是工程結算數與確認的收入金額不一致, 或是確認的主營業務成本與 “工程施工—成本”不一致所導致的,請仔細核對。建議做為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借方余額可以沖減該工程的主營業務收入,若是貸方余額可以沖減該工程的主營業務成本。

工程結算編制的依據是什么?
工程結算編制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相關的司法解釋;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有關規定及相關解釋;
3、施工方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及補充合同,有關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4、招投標文件,包括招標答疑文件、投標承諾、中標報價書及其組成內容;
5、工程竣工圖或施工圖、施工圖會審記錄,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和相關會議紀要;
6、經批準的開、竣工報告或停、復工報告;
7、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或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價格信息、調價規定等;
8、工程預算書;
9、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資料;
10、安裝工程定額基價;
11、結算編制委托合同。
工程結算賬務原材料有余額是由于一些原因的,對于這個問題在本文中大家也可以看到有很詳細的例子給大家說明了。本篇文章對“工程結算賬務原材料有余額怎么處理?”問題的解答就到這里了,如果你還有其他的問題,當然我們會計學堂也有專業的老師可以在線方便大家直接地進行會計咨詢,快來關注我們并提出你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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