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退稅政策
一、退伍軍人退稅政策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幾方面的優惠稅收政策:
1、退伍軍人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對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
3、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和相關技術培訓業務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動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業務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征營業稅.
4、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憑《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交下列費用:
①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本工本費;
②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
③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
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⑤其他有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項目.
辦理手續: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當月,持《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關于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
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當月,持《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上文介紹了退伍軍人退稅政策的內容,對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享受的優惠稅收政策還是挺多的,對于企業來說也是有優惠政策,如果你想系統的學習會計專業的知識點,會計學堂更是不容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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