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發票認證抵扣時間
進項發票認證抵扣時間進項發票的認證有期效為180天.抵扣時間為認證后的次月申報時.
1、當月認證的發票當月必須抵扣;發票從開具之日起在不超過180天的期限內可認證抵扣
2、從開具發票的的那天算起,90天內認證都是有效的.全國統一的時間,跨年度只要不超過90天同樣可以認證抵扣的,不受任何影響.
3、以前在90天內必須認證(從開票日期算起),2010年新規定在180天內必須認證(從開票日期算起)發票抵扣時間是本月初到本月末,過了本月末抵扣的就算下個月的稅額了.
4、可以在當月的任何時間,一般在抄稅過后;網上掃描在自己單位可以在任何時間.當月認證的發票在當月不抵,下月就不準抵扣了,自己吃虧了.
5、對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1.2009年12月31日前開具:
(1)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認證通過的當月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2)海關專用繳款書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開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2010年1月1日后開具:
(1)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定,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是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 個月,不是第13 個月起.

發票的認證時間和抵扣時間有哪些規定
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抵扣認證時間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
從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360天,認證后只要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中做過申報,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和抵扣期限各是什么概念?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2、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由180天延長至360天.
認證期限360天內,抵扣期限在認證的當月必須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指的是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后,應當通過稅局或者企業安裝的認證系統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加密信息進行解密,初步確定發票真偽,并將認證信息上傳國稅網絡系統的過程.現在納稅信用等級比較高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增值稅專用發票勾選認證平臺根據傳來的開票方的信息進行勾選認證.
發票的認證時間和抵扣時間有哪些規定的內容如上,2017年的下半年開始就執行360天的認證時間的規定,抵扣的期限是在該月進行.在此,會計學堂小編提醒各位財務人員,可以了解下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和抵扣期限的概念以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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