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動產租賃進項稅抵扣怎么記賬

2019-09-22 13:1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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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資產指的就是可以進行移動的非貨幣形式的資產,根據相關的規定,有形資產如果進行租賃活動是需要繳納相應的稅的.那么在會計上,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呢?小編將為大家進行解答,并闡述有形動產租賃進項稅抵扣相關的規定內容.

有形動產租賃進項稅抵扣怎么記賬

有形動產租入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17%.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形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稅適用3%的征收率.

"營改增"后有形動產租賃財稅策略

隨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的發布,新一輪"營改增"試點將在8月1日由部分省市擴大至全國范圍.

按照財稅〔2013〕37號文件的規定,"營改增"后,提供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的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17%,在幾檔稅率中是最高的.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指在約定時間內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其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出租有形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含價外費用)全額.

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時,是以收取的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的余額作為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時,則是以銷售額乘以征收率3%的積為應納稅額.在理論上,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的納稅人取得的租金收入,當增值率分別達到18%以及30%時,其增值稅稅負將超過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稅額或原按5%計算的營業稅稅額.因此,仔細研究和合理運用財稅〔2013〕37號文件的相關規定,有利于納稅人對今后的稅負提前予以評估.

有形動產租賃進項稅抵扣怎么記賬

年銷售額決定納稅人的分類

應稅服務的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營改增"試點實施前."營改增"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應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試點實施前已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兼有應稅服務的試點納稅人無需重復辦理).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1+3%).

(二)"營改增"以后.納稅人年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應當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年應稅銷售額,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營改增"試點前12個月的營業額將決定該企業在2013年8月試點開始時是否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同理,試點實施后,每月的租賃收入也將決定是否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所稱經營期,指在納稅人存續期內的連續經營期間,含未取得銷售收入的月份.也就是從2012年6月開始,只要連續12個月的應稅服務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就得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當然,如果愿意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也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因此,從事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的納稅人,今年6月和7月的營業額,對試點實施時是否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租賃合同簽訂時間對稅負有影響

按照財稅〔2013〕37號文件的規定,試點納稅人在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租賃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繼續按照現行營業稅政策規定繳納營業稅.

據此,8月1日"營改增"在全國試點后,從事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的納稅人所取得的銷售額,并非一律繳納增值稅,而應按取得的銷售額所對應的租賃合同簽訂的時間予以區分.即在8月1日之前簽訂的租賃合同,屬于試點前發生的業務,仍按5%繳納營業稅,直至該份租賃合同執行完畢.只有依據8月1日以后簽訂的租賃合同取得銷售額,才繳納增值稅.

由此可見,簽訂租賃合同的時間(8月1日前或后)將在相當一段時間(合同履約期)內,影響納稅人的稅負水平.

租賃標的物購置時間影響稅負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進項稅額為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從事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的納稅人在8月1日之前購置的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因當時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就沒有進項稅額可抵扣,但要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取得的銷售額乘以17%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導致稅負畸高.為此,財稅〔2013〕37號文件作了特殊規定,即一般納稅人以8月1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試點期間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即按3%的征收率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一般納稅人在8月1日之前購置或自制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用于出租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在"營改增"試點期間,一直可以按征收率3%計算繳納增值稅,相對于按5%繳納營業稅,要減輕2%的稅負.

如果一般納稅人出租的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是在8月1日之后購置或自制的,其進項稅額則可以抵扣銷項稅額,但取得的租金收入,必須按17%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在不考慮其他進項稅額的情況下,有形動產租賃業務的增值率為18%時,一般計稅方法與簡易計稅方法的稅負持平.

由于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比營業稅復雜,影響稅負的因素不僅有以上所述的幾種,作為從事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的納稅人,可根據已發布的"營改增"政策,結合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最有利的方法進行稅務安排.

上述文章針對有形動產租賃進項稅抵扣怎么記賬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除此之外,文章還列舉了"營改增"后有形動產租賃財稅策略的相關內容.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如果還有其它的疑問,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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