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本地住宿費怎么入賬
1、租憑費按扣除個人負擔的剩余部分計入借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房租
2、將代扣的由員工負擔的住宿費,從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中轉出到其他應付款-房租
3、再按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的余額發放工資(扣除住宿費后的實發工資),其他應付款-房租的余額(公司負擔及員工負擔合計)支付房租費.
舉例如下:例如商品房房租費每月需支付2000元,2月員工工資中需扣除1500元住宿費,不足部分由公司負擔,則:
一、不足部分由公司負擔,分錄:
借:管理費用 500
貸:其他應付款-房租 500
二、發工資時扣除員工住宿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1500
貸:其他應付款-房租 1500
應付職工薪酬計算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現金收取本單位員工住宿費的賬務處理
先按發生的住宿費借其他應收款--員工住宿費貸現金
從工資扣回時,借應付工資(或現金)貸其他應收款-員工住宿費
收取員工的住宿費怎么做賬
1、公司的應發工資應該大于實發工資,那么公司在按應發工資計提時:
借:XX費用;貨: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等到實際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付款--員工宿舍
借:其他應付款--員工宿舍;貸:銀行存款
3、等支付給宿舍維修費用或清潔人員工資等等時:
則借:其他應付款--員工宿舍;貸:現金等
員工本地住宿費怎么入賬?上文中小編分不同情況和大家分析清楚了,大家可以看看每月在工資表里扣的住宿費以及收取員工的住宿費分別該怎樣做賬,如果對文中的解答還有異議,可以直接聯系我們的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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