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路費認證用去大廳抵扣嗎

2019-09-21 13:2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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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通行費、橋、閘通行費,屬于特殊的發票類型。企業員工可能因為這樣那樣的事情需要出差辦公,根據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出外的費用可以向公司報銷。過路費認證用去大廳抵扣嗎?

過路費認證用去大廳抵扣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過橋過路費發票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不需要認證,自己計算申報抵扣即可。過路費不用認證,也不用去大廳抵扣。

過路費認證用去大廳抵扣嗎

通行費進項抵扣有什么規定

一、通行費抵扣進項稅

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其中:

高速公路通行費: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二、二級公路通行費: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橋、閘通行費: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推行高速公路和一、二級公路通行費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在2018年6月30日前還可以按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費必須按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而一、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可以繼續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

對于橋、閘通行費,沒有要求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過路費認證用去大廳抵扣嗎?公司取得稅局監制的過橋過路費發票,可以計算抵扣增值稅,否則取得財政票據只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過橋過路費發票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不需要認證,自己計算申報抵扣即可。過路費不用認證,也不用去大廳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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