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離職員工補繳社保賬務處理
離職員工公司繼續為其繳納社保,員工交回的社保款的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社保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3、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如果不計提離職人員社保款,
1、繳納時直接做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2、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會計分錄的編制方法是什么?
1、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2、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于什么會計要素,位于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4、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公司給離職員工補繳社保賬務處理,通過對上文資料的學習,其實關于離職員工社保的繳納,公司可以做應付職工薪酬的社會保險費用的科目處理。如果不計提員工交回的社保賬款可以通過銀行存款的科目實施。更多關于員工社保賬款的處理都在會計學堂網上,如果大家還有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網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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