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個人可以開票嗎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根據增值稅管理辦法規定,只有一般納稅人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那么個人購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它是沒有辦法抵扣進項稅額的,所以銷售方如果開發票給個人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稅務系統顯示發票使用異常,這樣引起稅務部門的注意,會下企業公司查賬的,進而引起不必要的稅務風險,所以還是盡量不要給小規模納稅人或個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了,所以稅務部門規定不要給沒有抵扣資質的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拓展說一下,小規模納稅人也不能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但是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客戶,可以網上申請或去稅務部門申請代開.

相關易混淆問題
1、增值稅專用發票能開給個人嗎?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2、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2、一般納稅人外購石料生產的建筑用石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嗎?
根據《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和《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規定,下列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所以一般納稅人外購石料生產的建筑用石材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3、企業給員工報銷的個人醫藥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因此若企業未參加醫療統籌,員工報銷的個人醫藥費可以列入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若企業已參加醫療統籌,在繳納醫療保險費之外又給員工報銷醫療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具體咨詢稅務機關.
4、保險公司代扣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收取的手續費,怎么征收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經紀代理服務,是指各類經紀、中介、代理服務.包括金融代理、知識產權代理、貨物運輸代理、代理報關、法律代理、房地產中介、職業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記賬、拍賣等.所以保險公司代扣個人所得稅、車船稅屬于代理服務,收取的手續費應按照經紀代理服務征收增值稅.
綜合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個人可以開票嗎一文的內容,我們知道稅務部門規定不要給沒有抵扣資質的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大家在了解這個問題后可以看看相關易混淆的問題歸類,這對大家在以后工作中遇到此類問題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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