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企業納稅評估案例分析(1)
縱向比對找問題 發現企業納稅疑點——對XX鋼繩有限公司納稅評估
一、確定對象:
江蘇XX鋼繩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3月,性質為集體企業,1996年改制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鋼絲繩、鋼網及鋼絲制品的制造銷售,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帳征收,在地稅征管。2008年3月該企業向分局進行了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繳申報,管理員在審核時發現該企業2007年度實現銷售104527782元,利潤247926.96元,企業所得稅稅負率僅為0.24%。因此,管理員建議將該單位列入分局3月份納稅評估計劃。
二、評估分析:
納稅評估人員通過調閱征管信息系統,數據綜合管理系統,全面了解企業基本情況及繳納地方稅情況。
該企業2007年度在房屋、機器設備、職工人數等方面幾乎沒有多少變化,財務人員仍是改制前人員,有較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并能較好地執行;銀行貸款由年初的1510萬元增加到1810萬元,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稅源無變化。
該企業2006年度實現銷售74669921.61元,帳面利潤246898.31元,繳納城建稅24280元,教育費附加13874元,印花稅21051.9元。2007年度繳納城建稅10615.87元,教育費附加6066.17元,印花稅30822.38元。
通過對以上情況的分析,評估人員認為:
(1)該企業2007年度銷售收入比上年明顯上升,其他條件又沒有很大變化,而實現利潤基本持平,存在少繳企業所得稅的可能。
(2)2007年度實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與2006年度相比明顯下降,存在少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可能。
(3)2007年度銀行貸款增加300萬,有可能沒有貼花。
評估人員通過進一步對企業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和數據綜合管理系統城建稅對比信息的分析測算,發現以下疑點:
(1)產品銷售成本偏大。2007年度銷售利潤率為4%,而2006年度銷售利潤率為5%。
(2)其他應付款余額變化異常。2007年度“其他應付款”帳戶年初數6208835元,年末數12288157元;2006年度“其他應付款”帳戶余額10790418元,年末數6208835元。2007年度“其他應付款”余額偏大。
(3)與國稅信息比對發現該企業2007年度城建稅繳納不足。該企業2007年度1-12月份在國稅共繳納增值稅151549.56元,發生免抵退額1461567.77元,應繳城建稅112925.52元,實繳城建稅10615.81元,差異額為102309.71元。
(4)該企業2007年初初帳戶余額1510萬元,2月份增加銀行短期貸款300萬元,在征管系統內未發現印花稅申報記錄。
三、疑點核實:
針對上述疑點,評估人員制定了約談計劃,并向企業發出詢問核實通知,要求企業作出合理解釋說明。2日后,企業財務負責人提供了2007年度“產品銷售成本”明細帳復印件,“其他應付款”余額在10000元以上的分戶明細帳復印件,“短期借款”帳頁復印件,1-12月增值稅申報表,并就相關問題做出以下解釋說明。
(1)關于2007年度銷售利潤率比2006年度下降了一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由于2007年度主要原材料鋼材價格較往年有較大幅度提高,而銷售價格的提高要有一個過程,導致2007年度銷售利潤率有所下降。
(2)關于城建稅繳納差異額,企業財務負責人解釋該企業2006年底開始自營出口,由于不了解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有關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規定,2007年度在國稅發生的免抵退額未能及時向地稅申報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關于其他應付款余額偏大的問題,經評估人員審核“其他應付款”分戶明細帳,發現除有向個人借款外,有相當一部分是以前年度的應付帳款記入該科目中。
(4)關于短期借款增加部分貼花問題,企業財務負責人解釋由于辦稅人員疏忽未能及時貼花。
根據以上情況,評估人員認為有必要就其他應付款余額問題進行實地調查。次日,評估人員到該企業對以往三年“其他應付款”分戶明細帳進行了審核,發現其中有三年以上應付未付帳款1378015.3元。評估人員及時向企業進行了政策宣傳,三年以上應付帳款應在當年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以后年度支付時調減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四、結果處理:
經過評估分析和疑點核實,評估人員基本排除疑點一,確認了疑點二、三、四,并制作納稅評估工作報告,作出正常差異性結論,向企業發出納稅評估建議書,要求企業自查補繳城建稅102309.71元,教育費附加58462.7元,印花稅150元,并按規定繳納了滯納金;同時要求企業在匯算清繳期內重新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繳申報,補繳企業所得稅401640.65元〔(1378015.3-城建稅102309.71-教育費附加58462.7-印花稅150)×33%〕。
五、管理建議:
1、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特別是國家對一些稅收政策進行調整時,稅收管理員應通過多種手段,如電話、上門走訪、稅企通、納稅人權益平臺等,及時將相關政策告知納稅人,并進行納稅輔導,減少企業的納稅風險。
2、加強部門協作。在目前情況下,特別是加強與國稅的溝通,在實現雙方信息及時共享的基礎上,進一步堵塞征管漏洞。
3、要加大對特殊行業的管理力度。如對本地區重點行業鋼絲制品行業,應全面了解其行業經營特點,及時掌握原材料價格波動情況,以便準確分析該行業的稅源變動情況。
[案例點評]
該案例選案獨特,表明稅收管理員對該納稅人的情況比較熟悉,同時說明管理員的責任心較強,通過對納稅人年度匯繳申報表審核,就能發現存在的疑點問題,及時推薦分局列入評估計劃。同時,評估人員能熟練運用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各項功能,認真分析、比對后,進一步產生了納稅人可能存在的疑點問題,并綜合運用納稅評估的各種方法最終確定了納稅人存在的涉稅問題。
通過本案例,可以看到目前稅務干部的綜合業務素質和水平和工作責任心較前幾年有較大提高和加強,主要體現在,稅務干部無論是在日常征管工作,還是在日常檢查、納稅評估中,都能通過熟練應用稅收信息系統和所掌握的稅收政策,發現納稅人存在的疑點,并且及時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一方面堵塞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另一方面避免和減少納稅人的違法風險,向納稅人開展稅收宣傳、輔導和提供優質服務。
強化數據案頭分析,抽絲剝繭
詢問核實循序漸進,柳暗花明
——對某物流企業的納稅評估
一、確定對象:
根據市局納稅評估大練兵的工作要求,我局通過數據綜合管理平臺和一戶式查詢進行數據比對,發現該企業財務報表損益表中年銷售收入、其它業務收入與企業所得稅匯繳軟件中反應的主營業務收入、其它業務收入不相符,相差較大;該單位有房產信息登記,而未有土地信息登記等疑點。因而將某有限公司確定為本次納稅評估的對象
二、企業基本情況
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企業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財務負責人:某某,注冊資金1200萬元。該單位主要經營范圍:道路普通貨運,國際貨運代理,快遞服務(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除外),貨物倉儲,裝卸,包裝及配送,企業管理咨詢,中介,代理等。該企業房產信息上顯示其房產原值19.20萬元、無土地登記,系統顯示無欠稅。
三、評估分析
(一)利用數據綜合管理平臺,強化數據信息比對分析
評估人員對該公司數據綜合管理平臺中的稅源信息、發票信息、2007年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以及匯算清繳數據等相關資料進行分析;
1、系統中損益表銷售收入103079070.17元、其它業務收入364156.43元,而企業所得稅匯繳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09383711.35、其它業務收入2449077.71,兩者不相符,同時06年營業稅計稅金額為103451486.6元(其中公路運輸部分計稅金額為103077390.2元),計稅金額小于企業所得稅匯繳表收入額。
2、07年營業稅入庫3111026.51元,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計稅金額為3110613.49元,兩者不配比。
3、資產負債表中資本公積07年增加73萬,查看數據管理綜合平臺一戶式管理中申報繳納情況,未見有該部分印花稅申報繳納紀錄。
4、該單位有自有房產,而系統內無土地登記,也無土地使用稅入庫,懷疑未申報。
5、該企業資產負債表“其他應收款”年初數為4669.3萬元,期末數為6932.13萬元,在不斷增加之中。同時“短期借款”期初為6600萬元,4月份又增加貸款4000萬元,至期末“短期借款”余額仍為7100萬元,資金流的變化較大。
(二)抽絲剝繭,進一步確認疑點情況
疑點一:2007年營業稅是否存在少申報的情況?2007
營業稅計稅依據1.03億元與主營業務收入1.09億元差額為568萬元的具體原因?同時,該企業作為純營業稅單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金額與營業稅繳納金額不配比,原因何在?。
疑點二:資本公積增加的同時是否按期申報印花稅?企業資本公積增加73萬元,有無申報繳納印花稅?同時評估人員認為企業資本公積增加大致為:取得財政補貼、接受捐贈、應付未付無法支付的款項等。但該企業未在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需詢問其項目為何?
疑點三:該企業的土地使用稅是否按時申報?該單位有自有房產,而系統內無土地登記,也無土地使用稅入庫。同時管理員在日常征管中了解該單位可能已于去年在通富路附近取得了幾十畝土地,并在基建之中,該單位何時取得土地,是否需要繳納06年度土地使用稅,使用權歸屬問題有待進一步了解。同時作為一個較大的物流公司來說,其用地應該有一定規模,那使用的是租賃土地還是自有土地。
疑點四:該企業是否存在違規列支財務費用的現象,或者是應收資金占用費而未收或隱瞞此部分收入。
財務報表中的“其他應收款”年初數為4669.3萬元,期末數為6932.13萬元,在不斷增加之中,“短期借款”期初為6600萬元,4月份又增加貸款4000萬元,至期末“短期借款”余額仍為7100萬元,作為一家物流企業,根據它現有的規模和實際的運作根本無需這么多的銀行貸款用作流動資金,那是否可能存在關聯企業之間大額資金拆借現象,因此需對“財務費用”年度發生額1765140.14元,作進一步核實。
四、詢問核實
不管評估計劃方案制定的如何周密詳盡,只能起到指導作用。而評估質量的優劣效率的高低,最終還需要通過評估人的實施,“約談”是其重要一環。因此,評估人員在對該企業進行案頭分析產生相關疑點的基礎上,又做了周密而翔實的詢問核實準備,評估人員向該企業發出約談通知,要求該企業對疑點作出合理解釋。
針對疑點一:企業財務人員帶來了相關帳簿,并解釋該差額為該公司聯運業務的抵扣收入(營業收入明細帳中紅字部分),此調整主要是為方便發票繳銷核對,核實開票額.該公司一直如此核算。但是營業稅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計稅金額的差額為企業工作差錯造成的
針對疑點二:資本公積增加73萬元為07年取得的政府貼息補貼收入,因工作疏忽遺漏未申報;同時表明財務處理記入“資本公積”增加是按財政局,發改委下發的規定處理,是國家財政補貼,無需做納稅調整繳納企業所得稅。至此,評估人員發現企業財務人員在對財務制度與稅收處理差異的認識上存有誤區。因而對其進行稅法宣傳,明確提出問題所在。
針對疑點三:財務人員解釋關于大約六十畝土地為我控股公司某工貿有限公司所有,該地塊用于物流園區的開發和招商.其土地使用稅已有由某工貿有限公司交納.該公司擬租賃使用,待項目完工時搬遷。目前該單位使用的土地為租賃某村的集體土地,是否繳納土地使用稅,需和租賃方確認,如未繳納將按照文件的相關要求進行補交。
針對疑點四:財務人員開始迂回,只是回答一些模棱兩可的問題,面對該種情況,評估人員開始警覺,決定通過閑談海聊和靈活機動的旁敲側擊來消除其戒備。評估人員詢問關聯企業某某工貿有限公司的那塊地是何時取得的,資金上面怎么夠的呢,是為了開發什么項目,使房地產項目嗎等等一系列看似沒有關聯但實際上卻能夠反映實際情況的問題。在該財務負責人對一系列問題的回答下,了解到該企業為關聯業務開發“某某國際”的一個房地產項目,存在大額資金拆借給其關聯企業使用的現象,該單位其中有一部分的財務費用由關聯企業列支,收取的利息通過該公司轉付銀行,掛“其他應收款”,其涉及的相關稅收問題有待與關聯企業確認。
五、評定處理
評估人員經過以上評估分析、詢問核實,制作了納稅評估報告,確認疑點一已消除,疑點二、三可以確認,但是疑點四涉及的金額較大,同是還涉及關聯企業的相關稅收處理,因而作出惡意待查性結論,并制作納稅評估移送建議書,經分局批準,移送稽查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六、管理建議
一、做細案頭分析是評估工作取得實效的前提。做好案頭分析,加強對企業納稅情況的總體分析,繼而對引起異常的環節逐一進行舉證,可以更好的把握評估方向,找準評估方法,建立有效的評估模型,從而達到事半功倍地辦好個案,又能以點促線、帶動整體的效果。
二、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稅務管理人員應將納稅評估與納稅輔導緊密結合起來,幫助納稅人不斷提高納稅意識,自覺學習有關部門的稅收知識,同時應充分運用各方面的信息數據分析納稅情況,對納稅人進行全過程的監控管理。
三、應加強對關聯企業稅源監控力度,特別是關聯企業之間的資金流問題。
數據比對見端倪 層層深入露原形
---對某船舶制造企業的納稅評估
一、確定對象
某市近年來招商力度加大,尤其是沿江船舶工業企業發展迅猛,短短二年間新增船舶制造企業近二十家,船舶制造企業投入規模大,產銷能力強,稅源質量明顯優于其他傳統行業,特別是前期投入對地方稅收影響格外突出,但由于部分船舶制造企業創立之初,財務力量薄弱、守法意識淡薄,加上對地方稅的稅收法規把握不準,容易產生各種涉稅問題,為此,某分局將這部分企業確定為八月份納稅評估對象,力圖通過納稅評估來增強企業對稅收知識的了解,規范納稅人的繳稅行為,提高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某船舶制造企業為這次確定的納稅評估對象之一。
二、評估分析
評估人員接到評估任務后,首先從征管信息系統中查詢了該船舶制造企業的有關情況。
基本信息:該企業2005年11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2006年1月辦理稅務登記,主要從事鋼質船舶制造、銷售,注冊資金1.2億元,企業性質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所得稅由國稅征收。
納稅信息:2006年度繳納土地使用稅14333元,實收資本印花稅25000元;2007年度繳納實收資本印花稅15000元;2008年上半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43008元,房產稅183182.57元,實收資本印花稅20000元。
其他信息:企業基建已接近尾聲,將正式投產。
評估人員分析后認為,該企業成立二年多來一直在搞基建,未正式投產,評估應有所側重。船舶制造企業前期基建項目多,投入規模大,使用的土地面積廣,管理人員工資較高,故應將評估重點放在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繳納上以及建筑業發票取得與開具的管理上,核實企業申報數據是否準確,有無漏繳或少繳稅款的問題,建筑業發票的取得與開具是否符合規定;同時,根據企業基建工期跨度較長的特殊性,評估的期限應延伸到以往年度。
評估人員結合項目登記情況,審核該企業的納稅申報表、有關財務報表及納稅記錄,發現以下疑點:
疑點一:該企業房產稅只申報繳納08年度一、二季度,而船舶制造企業基建時間長、投入規模大,按通常規律,在建工程應逐步轉入固定資產帳,企業從06年初開始動工,房產怎么可能在08年1月以后才開始轉入呢?查閱該企業資產負債表,發現其在建工程數據變動頻繁,且發生額較大,例:07年4月在建工程達9000多萬元,
07年9月只有1000多萬元,08年1月又達4000多萬元,這樣大的差異使評估人員有理由懷疑:企業07年度極有可能未將已轉固定資產申報房產稅的問題。
疑點二:船舶制造企業土地使用面積大,往往有幾十畝甚至幾百畝,該企業2006年度有43畝的土地使用稅繳納記錄,
2007年度卻沒有,2008年度上半年又按65畝繳納了土地使用稅,那么企業申報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計稅期限又是如何確定的?企業是否存在故意不申報或少申報土地使用稅的情況?
疑點三:船舶制造企業基建項目多,投入資金大,動輒就是千萬元,企業已經施工近二年,為何沒有施工合同印花稅繳納記錄。
疑點四:船舶制造企業對管理人員要求較高,因而工資待遇也非一般工人可比,相類似企業一般工人的月工資都要達到2000元以上,管理人員工資從情理上分析更應高于這個數據,盡管該企業還未進入造船生產環節,但在施工現場的十幾個管理人員的工資按常理大都應達到2000元以上,為何該企業無分文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
疑點五:該企業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項顯示,
07年5月在建工程9000萬元,固定資產原值為70萬元,07年6月在建工程為580萬元,固定資產原值達1.4億元,機器、機械等其他設備數據均未有變動,企業顯然是將在建工程轉入了固定資產,但從“數據管理二期”中查閱客戶名稱為該企業的建筑業發票開具信息,此時間段涉及該企業基建的門臨發票所有項目加起來也不足4000萬元。由此,上述數據過濾出二個疑點:一是即使該企業將全部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也不足1.4億元,帳上這個數據從何而來;二是轉固定資產必須有稅務機關開具的建筑業通用發票,但發票信息顯示該企業只開具了不足4000萬元,轉入的1.4億元固定資產是如何操作的呢?
疑點六:該企業自施工以來,圍堰吹沙工程只在08年1月開具了100萬元施工發票,而相似企業該項目均已開具了幾千萬元;該工程08年以前就已完工,按目前施工方與建設方結算的行規特點,施工企業完工后即從建設方處取得工程款并到稅務機關開票納稅,企業既不結算也不開票是怎么回事?
為進一步核實情況,評估人員利用南通市局數據二期平臺對其他與該船廠規模相近且基本同時開工入場的船舶制造企業進行數據對比分析,發現其他船舶制造企業在07、08年度都有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的記錄,尤其是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納,幾個船舶制造企業每年都申報繳納了幾萬或十幾萬元個人所得稅;在建工程開票以及結轉固定資產也與企業建設基本同步,未有該船舶制造企業出現的異常情況。由此,該船舶制造企業少繳或者漏繳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以及非常規結轉固定資產的疑點進一步加大。
三、詢問核實
針對上述疑點,評估人員向該單位發出納稅評估詢問核實通知,要求該企業就以下問題做出合理解釋:
1.企業的房產原值、土地面積計稅依據、計稅期限是如何確定的?07年在建工程變異較大,是否涉及房產稅計稅問題?
06年度有土地使用稅申報繳納記錄,07年度為何沒有,08年度又開始申報納稅?
2.企業施工時間已較長,施工合同印花稅為何從未申報繳納過。
3.個人所得稅為何無人申報、無稅申報。
4.07年5月、6月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的數據差異是怎么回事,未取得建筑業通用發票是如何結轉固定資產的。
5.圍堰吹沙工程量是多少,為何只開具了100萬元工程款,工程款是否已結清。
(一)初次約談
在約談中,該企業財務人員對于在房產稅申報繳納上,作如此解釋:
07年為了對外融資需要,故將部分未竣工的房產故意提前轉入固定資產,但實際未使用,企業以為房產開始使用才繳房產稅,故未繳07年度房產稅,08年正式使用了才繳納了房產稅。
在企業土地使用稅申報繳納上,財務人員作如此解釋:06年度按使用面積申報繳納了土地使用稅,后得知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征用耕地的滿一年起開始納稅,企業自認為征用的就是耕地,所以07年度未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至2008年6月拿到當初政府批準征用的文件,才知企業所占之地為非耕地,于是申報了08年上半年的土地使用稅。
關于印花稅申報繳納問題,財務人員承認是自己的疏忽,對稅收政策也不熟悉,以為企業開辦只需繳納實收資本印花稅,施工合同印花稅應由施工方繳納,未想到建設方也應繳納施工合同印花稅,愿意補繳稅款。
在個人所得稅申報上,財務人員解釋,因企業在籌建階段,管理人員未固定,有的還是臨時聘用的,故工資不高;有幾人的工資是在某市某公司再另外拿的(注:某市某公司注冊地與該船舶企業不在同一市),具體多少不清楚。另外,到年底老板會發一個紅包,一般有幾千元,但如果平均到全年,估計也未達到起征點,故未予以申報。
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差異的問題上,財務人員承認做的是假帳,當時是為了對外融資需要,故在其他某縣市虛開了部分建筑業通用發票入帳。
關于圍堰吹沙只開100萬元工程款的原因,財務人員解釋因施工方也欠著與該船廠存有關聯關系的上家企業的貨款,故雙方暫未結帳。
評估人員認為,盡管財務人員對有關問題作了解釋和說明,但有些疑點仍須進一步的核實:企業征用的土地到底是什么性質,政府是如何批復的?在建的房產到底何時轉入固定資產,發生額是多少?管理人員的工資發放到底是怎么回事?異地開具發票的真實原因是什么,為何要虛開發票,金額是多少?圍堰吹沙的施工款與該船廠的關聯企業又有什么關系?為此,評估人員要求企業向稅務機關提供政府批準征用土地的文件復印件、固定資產明細帳頁復印件、在建工程項目合同復印件、已開工程發票復印件(包括虛開)以及工資發放明細表等資料。
第二次約談:
兩日后,該財務人員攜帶相關資料來到稅務機關,向評估人員出示了相關資料。
評估人員經過認真審核,發現江蘇省國土資源局(蘇國土資地函[2005]**號)關于該企業用地的批復以及市政府核發的土地使用證中都明確企業的征用地“均是水面”,而非耕地,根據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非耕地土地使用稅應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企業漏申報07年度土地使用稅得到了確認,企業同意補繳07年度土地使用稅和相應的滯納金。
關于房產稅申報問題,評估人員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發現該企業2007年6月已將44948518.55元在建房產轉入固定資產,盡管企業解釋是融資需要,當時廠房實際未竣工和使用,但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佐證資料,既已轉入固定資產,按財務會計制度應予以確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在建工程轉為固定資產,應從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故企業應從2007年7月起繳納房產稅,經過深入的宣傳教育,企業也同意補繳這部分房產稅及滯納金。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印花稅繳納異常的疑點基本消除。
在個人所得稅問題上,管理人員認為財務人員的解釋無法消除疑點:一是企業提供的工資發放表只是年底一次性發放的一張工資表,每月工資多少無法確定;二是企業到底有幾個員工在兩個關聯企業領工資,領多少,個人所得稅如何扣繳無法講清;三是企業員工年底都領到一個紅包,到底多少只有老板一個人知道,帳上未能體現;財務人員對計算個人所得稅也有誤區,未將年底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四是根據船舶制造行業的“行規”,該企業員工的工資偏低,不合常規。同時,在財務人員攜帶的憑據中,評估人員又發現了幾張在某超市開具的購買勞保服裝、辦公用品或禮品的大額發票,經統計,金額有二十二萬元之多。企業還未正式投產,工人還未招聘,何來這么巨大的勞保費支出?禮品發票又是怎么回事,有否作為變相收入發放給管理人員呢?在評估人員的追問下,財務人員終于承認,開具的勞務費、禮品、辦公用品等發票,實際是在某大型超市買的購物卡,部分作為節日福利發給員工,大部分作為企業交際費用送給有關部門與人員,但發放給員工的卡是多少,已無法講清,送出的禮品也未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評估人員認為企業在個人所得稅處理上疑點較多,約談無法消除,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對建筑業通用發票復印件進行審核時,評估人員發現,該企業從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間,共接受了八張在其他縣市開具的建筑業發票,合計金額有9000萬元之多。企業開辦之初,稅務機關已對建筑營業稅發票必須在工程所在地開具進行了有目的宣傳和培訓,而且一再強調企業不得接受異地開具的建筑業發票,該企業在明知政策的情況下,為何還接受數量如此之多、金額如此巨大的異地建筑業發票?企業到底為何要虛開?這些建筑業發票是真是假?
財務人員向評估人員解釋,八張外地開具的建筑業發票除一張2006年6月在某縣市開具的吹沙圍堰736.76萬元工程項目是真的,其余工程量都是造假的。原因是:船廠前期投入資金巨大,后繼乏力,急需融資,為了在融資談判中讓對方相信自己的資本實力,因而托人找施工企業開具了虛假的建筑業發票。在異地開具發票的主要原因是該地稅率相對較低(3.27%),財務人員同時提供了涉及開具虛假建筑業發票的四個施工企業的證明材料,證明工程實際未發生,開具發票的稅款由該船舶企業自行承擔。通過異地核查,評估人員確認了發票的真實性。
關于圍堰吹沙工程只開了100萬元發票的原因,財務人員解釋:這項工程雖已完工,但這項工程是由某市海洋水建公司負責施工的,而某市海洋水建公司承建的蘇通大橋中的鋼架等設施是由該船舶制造公司的關聯企業方某市船務公司負責制造的,雙方都欠著對方的錢,故暫未結算。另外,企業在其他縣市開具的八張發票中,已開具了圍堰吹沙工程736.76萬元。
評估人員在核對圍堰吹沙項目轉固定資產的數據時,發現企業已結轉6014.68萬元,而企業提供該項目的虛開發票額是5086.76萬元(含其中一筆在異地開具的真實數736.76萬元),除對其異地開具的發票稅務機關將作進一步處理外,仍有927.92萬元的差額未開具發票。經仔細詢問,企業將自購的用于圍堰吹沙工程的布袋、塊石等甲供材料927.92萬直接轉入了固定資產。盡管評估人員向企業宣傳解釋這部分應作為建筑營業稅計稅依據,
但企業財務人員業認為這部分自購物資已開具了增值稅發票,表示無法理解,移交稽查作進一步處理。
四、評定處理
評估人員經過評估分析、詢問核實和掌握的情況,作如下評定處理:
(一)房產稅:
1、2007年6月轉入固定資產44948518.55元
應補繳房產稅:44948518.55*0.7*1.2%/2=188783.78元
2、2008年5月轉入固定資產4331799.56元
2008年上半年應繳房產稅:188783.78+4331799.56*0.7*1.2%*1/12=191816.04元
減除08年已繳的183182.57元
補繳:191816.04-183182.57=8633.47元
07、08年度合計應補繳房產稅:188783.78+8633.47=197417.25元,并加收相應的滯納金。
(二)土地使用稅:
企業占有土地面積為28672平方米,每平方米稅額2元,2007年度應補繳土地使用稅28672*2=57344元,并加收相應的滯納金。(說明:企業2008年上半年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43008元為企業電子申報時部分重復申報之故,實際應繳納28672元)
(三)印花稅:
1、 2006年度勘探合同金額93.5萬元,補繳印花稅:93.5*萬分之五=467.5元。
2、 建筑安裝合同1.7億元,補繳印花稅1.7億*萬分之三=51000元
3、 借款合同印花稅500萬元*萬分之零點五=250元
(四)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差異問題,指使他人開具并接受異地發票和假發票問題,自購物資用于在建工程未并入施工方營業稅計稅依據等問題,待進一步核實確認后再作處理。
評估人員認為,盡管該企業漏繳、少繳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印花稅的疑點基本消除,但其少繳、未繳“三稅”的稅款數額較大,個人所得稅納稅疑點暫時也無法排除,同時,企業違規接受異地建筑業發票,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和蘇地稅發[2006]244號關于建設單位不得接受外地憑證入帳的有關規定,特別是企業為了融資,故意指使其他施工企業開具并接受虛假的建筑業發票,編造虛假的財務報告,且金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嚴重觸犯了法律,綜合各方面情況,非納稅評估能解決,故作出異常惡意性結論,制作納稅評估移送建議書,移送稽查局進行進一步查處。
五、管理建議
透析船舶制造公司評估案,不難看出,納稅評估內容不僅僅局限于正常生產企業是否漏銷售、下腳料收入不入賬等造成企業少繳所得稅問題,對未投產或者正在基建的企業也應關注,切勿認為毫無評估價值,尤其要對那些基建規模大、時間跨度長的企業的前期建設情況更應重視,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日常管理,做到心中有數
規范企業納稅行為是稅收管理員義不容辭的責任,稅收管理員要把納稅評估作為主要的工作職責,要加強對企業全面情況的了解,尤其對船舶制造企業等投入規模大、項目工期較長的企業,應重點管理、長期跟蹤、建立臺帳,對各個環節涉及的稅種要作全面合理的調查分析,及時糾正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使廣大納稅人走上依法納稅的軌道,以有效避免因企業財務人員對稅法認識不足而導致少申報或者不申報導致偷漏稅情況的發生。
(二)細心審核資料,選準評估疑點
在基礎信息數據完備的基礎上,要應用各種數據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從而準確獲取納稅人申報異常的情況。要摒棄表面現象,細心比對分析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之間的關系,分析、比較納稅人納稅申報數與財務報表數之間的差異及原因,有關項目的調整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分析、比較納稅人納稅申報情況與日常掌握的情況有無差異,分析比較行業特點、行業規律,不要輕易被企業人員所謂的“合理解釋”搪塞過去,這樣,才能評得深、出成效、有成果,才能既保證數量,更保證質量。
(三)注重納稅服務,加強評中輔導
納稅評估要切忌因評估而評估、就評估而評估,要注意把稅法宣傳作為評估人員的一項必須的任務,尤其是新辦企業,要將納稅評估和稅法宣傳結合起來,將納稅評估與稅收輔導結合起來,使納稅人了解稅法,知道該納哪些稅,該如何納稅,促使其積極主動地申報納稅,降低征納成本及稅收征管難度,逐步提高納稅遵從度,實現稅收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案例點評:船舶制造企業是我市近年來的新興行業,它的興起為我市帶來了豐富的稅源,但也給稅收征管帶來了新的課題。本案例納稅評估人員從行業數據信息分析比對入手,鎖定異常信息,有效地利用詢問、調查等手段,層層深入,解開疑點,撥開謎團,為稽查部門的進一步檢查作了很好的鋪墊;同時將管理評估輔導融為一體,較高地展現了評估人員的應有的業務素養。
貨物運輸企業納稅評估案例分析(2)
數據互動紅色預警 行業評估敲山震虎——某貨物運輸自開票納稅人評估案例
2007年,南通市地稅率先在全省建立了貨物運輸業專業化管理模式,通過數據管理預警平臺,形成四方數據互動聯合預警機制。即:市、縣數據互動;國、地數據互動;稅、企數據互動;征、查數據互動;有效地提高了貨物運輸業稅收管理水平。
2008年6月,通過預警平臺產生的紅色預警信息,某縣成立了由縣局和分局業務骨干組成的聯評小組,對貨物運輸自開票納稅人開展行業評估。
一、確定對象
2008年5月,南通地稅《效能督查通報》2008年第3期對全市范圍內貨物運輸業稅收進了宏觀比對預警推送。數據顯示:2007年全市貨物運輸業稅收比去年上升31.68%,某縣上升幅度為-3.3%;2008年一季度全市增幅為41.94%,某縣上升幅度為2.9%,這與某縣GDP年增幅15.9%極不相稱。聯評小組從數據綜合管理平臺選取五戶貨物運輸自開票納稅人進行行業評估。
通過運力預警分析,確定路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為評估對象。
2007年12月—2008年3月運力預警比對(表一):
表一顯示:路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車輛總噸位不變的正常經營狀態下,運輸收入從2007年12月份的256.50多萬元下降到2008年1-3月份的100萬元左右(1月份162.87萬元,2月份70.78萬元,3月份141.08萬元),波動幅度上下超過50%,如此巨大,確實匪夷所思。
二、評估分析
(一)案頭分析,收入費用迷霧重重。
路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前身為某汽車修理廠,1997年成立,法人代表劉某,財務負責人孫某。2003年新增普通貨物運輸業務,同年認定為貨物運輸自開票納稅人,擁有運輸車輛27輛,總噸位237噸。2007年職工69人,2008年職工80人。
2007年度同行業經營業績信息比對(表二)
企業名稱 企業規模 銷售收入 利潤總額 利潤率
(總噸位) (萬元) (萬元) (%)
路路通汽車服務公司 237 1839.53 3.40 0.18
天安貨配運輸公司 70 312.70 5.93 1.89
東方運輸有限公司 120 605.36 13.07 2.15
南通永康運輸有限公司 195 977.83 16.54 1.69
如東利達運輸有限公司 133 344.22 7.78 2.26
表二顯示:路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作為該縣較早成立的運輸企業,在運輸市場具有較強的競爭力,經營業績卻另人大跌眼鏡。
2008年一季度主要成本費用比對(表三) 單位: 萬元
單位名稱 營運收入 油耗 占比% 維修費用 占比%
路路通汽車服務公司 374.75 162.62 43.39 0 0
天安貨配運輸公司 125.61 33.49 26.66 4.05 3.22
東方運輸有限公司 262.75 68.47 26.06 10.46 3.98
南通永康運輸公司 242.03 58.59 24.2 8.87 3.66
如東利達運輸有限公司 219.37 56.85 25.91 7.43 3.38
表三顯示:除路路通公司外,四家企業平均油費占銷售收入25%左右,路路通卻高達43.39%!另外,作為特殊工具的車輛竟然一個季度沒有維護(修)費用,令人不可思議……
數據綜合管理平臺與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系統比對(表四)
年度 報表人數 全員全額申報人數 財面工資(每人每月)
2007 69 45 1600
2008年1-2月 80 1600
2008年3月以后 80 2000
表四顯未:該企業職工工薪信息異常:一是人數異常。07年報表人數69人,個人所得稅申報人數僅45人;二是計稅工資異常。07年計稅工資竟然每人每月1600元,從08年3月份起又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企業帳面工資與國家企業所得稅政策驚人巧合!
(二)稅企互動,建立行業數據模型。
帶著以上疑點,聯評小組決定開展外圍調查,掌握行業規律,建立行業數據模型。為了不驚動評估對象和走訪對象,評估人員通過納稅人權益平臺和“稅企通”兩個互動平臺取得數據。評估人員將需求數據發送給該縣協護稅會員企業——某縣大眾汽車維修站和行業管理規范企業——某某大地物流公司。大眾維修站主要提供車輛保養維修數據,大地物流公司主要提供行業數據。企業反饋過來的數據報市地稅涉外分局管理二科(交通運輸業行業管理科)進行驗證。以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的宏觀經濟數據為依據建立模型如下:
類型 指標 區間值 備注
成本費用類 車輛油耗 3T以下:12公升、3T-5T:15公升、5T-8T:16公升、10T以上20公升 綜合測算,一般占收入的25%-30%
單位:為每100公里
車輛保養 5000公里/次; 550元/次(包括機油200);三漏150,輪子定位200。
折舊 保留殘值5%,折舊年限為五年
年檢費用 每年三次, 200元/次
輪胎更換 50000公里更換一次,均價800-1500元/次
平均維修費 每輛每年1500-2000元
駕駛員工資 正駕駛2500-2800/月,副駕駛1600-2200/月 不含里程補貼
保險費用 每輛每年4000-8000元 不含駕乘人員險
過路費用 平均1600-2500/萬公里
收入類 運輸里程 每輛車年運輸行駛里程8—10萬公里
營運收入 按每噸1.2-1.5元/公里,先預收40%路上費用
掛靠收入 每年400-800元/輛
承包收入 暫未發現有此類業務
出租收入 每年20000元/輛以上
利潤率 2%-4% 大部分為微利
稅負 4%(上下浮動不超過20%) 代開票為6.63%
注:油價每上漲1元/公升,燃油費用上浮5%,利潤率下降0.5%-1%。
模型應用驗證,路路通收入、成本應該是多少。
(三)鎖定疑點,做好評估約談準備。
根據案頭分析結果及外圍信息,聯評小組初步認定路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異常信息:
疑點一:營業收入異常。根據市局運力警戒線測算,該企業月運力為237噸*7500元=177.75萬元;根據上述模型測算,月運力最小為237噸*8萬公里/年*1.2元/噸公里/12個月=189.6萬元;月運力最大為237噸*10萬公里/年*1.2元/噸公里/12=237萬元。2007年12月份營運收入256.50萬元,收入超過市局運力警戒線44%,超過模型測算最大值的8.2%,疑其虛開運輸票。2008年1月、3月基本正常,2008年2月收入僅為70.78萬,收入低于市局運力警戒線60%,只占模型測算最小值的37.33%(70.78/189.6),疑其少做收入,漏逃稅收。
疑點二:燃油費用異常。數據顯示該企業的運輸車輛是“油老虎”,燃油費用占營業收入之比高達43.39%,超過同行業平均值(25%-30%)的73.56%。根據上述模型,綜合折算為每100公里耗油16公升,以每輛年運輸里程10萬公里計算,67輛車年耗油107.2萬公升,按每公升5元計算,一年油耗536萬元,每季度為134萬元,該單位一季度油耗162.62萬元,超過21.53%。疑其虛增成本,漏逃所得稅。后面需進一步闡述原因。
疑點三:維修費用異常。作為運輸工具的車輛不可能不保養維護,疑其存在帳外帳。根據上述模型:該單位的維護費用應該在多少范圍之內。
疑點四:人員工資異常。駕駛員工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且每個駕駛人員的工資均相同,這和運輸行業多運多得的行規不相符合。人員申報數不足,疑其少申報個人所得稅。
疑點五:經營成果異常。行業平均利潤率2%左右,該企業僅0.18%。企業可能存在虛列成本費用、少計收入的情況。
三、詢問核實
聯評小組向路路通汽車服務公司發出了《納稅評估詢問核實通知書》,并建議納稅人提供:成本費用明細帳、人員花名冊、運輸合同、掛靠車輛清單。受劉某的委托,財務負責人孫某全權負責接受詢問核實。
對于收入波動幅度大,孫某解釋為2007年12月份合作單位在年底結帳較多,平時只是預支部分路上費用。油耗多是車輛老化造成的,駕駛員新手多沒有掌握節油技術。孫某激動地說:“你們說這樣的駕駛員能開高薪?我公司可是核算健全的企業,去年你們稽查局在我們單位也沒查出大問題”!對于車輛維護費用為0,孫某一直三緘其口。
面對孫某振振有詞的解釋聯,評估小組決定從三個方面尋找突破口。
孫某解釋中的邏輯矛盾。主要有:平時預支的路上費用為什么收入帳面上沒有反映?車輛老化應該維修費用更多,為什么沒有維修費用?
孫某無意中透露的關于公司曾被列為稽查對象這個信息引起聯評人員的注意。通過征、查數據互動平臺,我們發現:路路通公司將所屬的汽修廠承包給戴某(個體雙定戶),戴某單獨領取營業執照,每年支付路路通公司租金性質的承包費50000萬元,2005年-2006年因承包收入未入帳被定性為偷稅處理,同時存在車輛掛靠收入未入賬的問題。(為新發現的疑點)
通過審核單位提供的資料,印證了聯評人員的分析結果:(1)預收的路上費用2008年企業賬面未反映;(2)公司駕駛員信息顯示,駕駛員大部分為五年駕齡以上,工資信息明顯不實;(3)掛靠收入、承包收入2007年未入帳。
聯評小組對納稅人開展了二次約談,面對事實證據,孫某再也不能自圓其說。并承認以下事實:2007年掛靠收入19輛車*400=7600元未入賬,車輛維修費抵交了承包費50000元。2008年1-3月預收服務對象路上費用200萬元,因為油價上漲資金困難,未及時入賬;13名主駕駛員月工資2500元,副駕駛僅有1500元,但在帳面上全部顯示2000元,是為了少扣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不足的原因是企業想逃避交納根據人頭征收的地方基金。
四、評定處理
(一)補交稅款
2007年度:建議補交營業稅(50000+7600)*5%=2880元,并按《征管法》32條規定按日加收滯納金;建議調整2007年企業所得稅計稅所得額34028.82+承包收入50000+車輛掛靠收入7600-未列支的維修費50000=41628.82元;建議補扣個人所得稅[(2500-1600)×10%-25]×13人×12個月=10140元。
2008年度1-3月份:建議補申報營業稅預收營運費200萬×3%=60000元;補扣個人所得稅[(2500-1600)×10%-25]
×13人×2個月+[(2500-2000)×5%]×13人×1個月=2015元;承包費收入及掛靠費收入因企業2008年結算方式未定,暫不列入計算。
通過將200萬元的預收路上費用并入2008年一季度后,企業營運收入與運力基本匹配。
(二)限期整改
根據《貨物運輸業營業稅納稅人認定和年審試行辦法》第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收回《貨物運輸業營業稅自開票納稅人認定證書》并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發票三個月,停供票期間路路通公司需開具發票的,憑有關手續到中介機構開具。
整改內容:健全財務核算,完善貨物運輸合同的填寫。
(三)國、地互動
對于個體雙定戶戴某的處理,由國、地聯合檢查,補交50000元維修收入的相關稅金,并聯合調整定額。
五、管理建議
1、管理人員要加大對貨物運輸自開票的監控力度,采用日常檢查和上門核查的方式,及時掌握轄區內貨運企業的經營狀況;
2、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稅優勢,及時掌握車輛信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信息,對個體定額戶和所得稅核率征收戶有運輸業務不需要取得運輸票的加強監管;
3、管理人員要加強行業數據比對、加工、分析,掌握行業特點,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
4、做好已通過年檢的自開票納稅人的跟蹤管理,防止“檢前緊檢后松”的現象發生,發現不合格企業要及時取消自開票資格。
案例點評:
該案例為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稅人專項評估,長期以來,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稅人的監管一直是困擾稅務部門的難點,此案例能挖掘行業特點,通過數據互動,注重收集行業信息,建立行業數據模型,對貨物運輸業的稅務管理有借鑒意義。
評估人員通過設定警戒線和相關成本分析指標,利用數據分析的方法來查找疑點和焦點,用數據說話,用事實印證,努力尋找貨物運輸活動中看似合理的不合理,效果明顯。
貨物運輸企業納稅評估案例分析(3)
拔“利潤轉移”迷霧 揭“關聯稅負”面紗――對南通某家用紡織品有限公司的納稅評估
一、確定對象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加強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的若干政策和要求,省市局也相繼出臺了相關文件,某分局立足于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新要求,立足于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積極采取措施加強轄區內關聯企業間的稅收管理。
隨著民營經濟的長足發展,這些年來,家紡企業在我分局所轄范圍內戶數逐年增加,截止2007年底已達186家。經比對分析,此類企業雖然正常進行納稅申報,但是入庫稅款的貢獻率不明顯。針對這種情況,2008年8月份,分局決定對轄區內的家紡企業開展專項評估,并有選擇性地將所得稅實行查帳征收方式且存在關聯方的家紡企業作為重點評估對象;結合稅收責任區管理員日常巡查采集的相關數據信息、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臺帳、南通市地稅局開發的數據管理平臺(三期)“財務指標分析”、“查帳征收企業所得稅變化異常分析”及“紡織行業數據模型”提供的數據,初步發現南通某家用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相關財務指標和企業所得稅稅負明顯異常,故將該企業列為本次專項評估的對象。
二、評估分析
評估人員通過征管信息系統查詢獲知:
A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9日,注冊資本300萬元,主要從事床上用品,針棉織品(除漂白、染色),服裝,工藝品制造、加工銷售、塑料制品、化纖及其制品銷售等,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實行查帳征收方式,自行申報繳納。
其關聯企業某(南通)家用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為外資企業,成立于2006年1月20日,注冊資本100萬元,主要從事生產床上用品、家用紡織品(除織布、漂染)、服裝、工藝繡品;銷售自產產品并提供相關的售后服務,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由國稅征管,并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A、B兩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
根據A、B兩公司日常報送的納稅申報表及財務報表,評估人員分析后發現:
A公司2007年度實現銷售收入57968588.16元,財務報表反映賬面利潤為171903.89元,銷售利潤率為0.297%。而其關聯企業B公司2007年實現銷售收入12939006.25元,賬面利潤為940166.41元,銷售利潤率為7.27%。A、B兩公司之間存在明顯的差異。評估人員根據責任區稅收管理員日常巡查信息,獲悉A公司與其關聯企業B公司生產的系同一種產品,何以出現如此巨大的利潤差異其中必有文章。
評估人員于是進一步分析其財務報告,發現相關財務指標均存在明顯的差異(見表一)。表一:
A、B公司相關財務指標差異分析 單位:元
2007年 主營業務成本 營業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賬面利潤
A公司 指標值 52780113.45 1229506.81 1983815.06 1709919.30 171903.89
與收入占比 91.05% 2.12% 3.42% 2.95% 0.297%
B公司 指標值 11319659.69 142658.60 870830.78 -340674.39 940166.41
與收入占比 87.48% 1.10% 6.73% -2.63% 7.27%
A與B差異分析結果 存在較大差異 存在較大差異 存在較大差異 存在較大差異 存在較大差異
三、詢問核實
針對上述案頭分析發現的疑點,評估人員認為業已掌握的數據明晰,涉及的差異項目較多,于是按照納稅評估規程向A公司發出了納稅評估詢問核實通知書,要求該單位作出合理解釋。該單位法定代表人及財務人員主動帶來了A、B兩公司2007年度相關賬冊、憑證及財務報表并做出如下解釋:
A公司生產的主要為外銷產品,2007年由于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不斷上升,其生產銷售受到明顯影響,故造成當年實現的利潤偏低。而其關聯企業B公司生產的主要為內銷產品,未明顯受到美元匯率波動的影響,所以當年實現的利潤就相對高了一點。
評估人員認為2007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的上升雖對外貿企業存在一定的影響,但A、B兩公司所實現的利潤仍不至于出現如此巨大的差異,況且企業對其成本費用出現的差異未能給出合理的解釋,遂對A、B兩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詳細地了解。
從了解中得知:A、B兩公司生產、經營、銷售為“一套班子兩塊牌子”,B公司只是租用A公司的一個車間及機器設備進行生產,生產產品的人員、方式及工藝流程與A公司完全相同,根本無法區分產品的所屬權,A、B兩公司只是在實現銷售開票時將產品作了區分。根據關聯企業的認定標準,A、B兩公司之間存在事實上的關聯關系,符合稅法意義上的關聯企業。
評估人員又對企業所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審核,A、B兩公司雖獨立建賬核算,但對其生產同類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電力費用、人員工資等相關成本費用均未按配比性原則進行合理分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評估人員認為應按照相關可比性、合理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評估人員于是對企業負責人和財務人員進行了宣傳教育,詳細解釋了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同時將相關案情上報分局集體審議,經集體研究確定按照A、B兩公司的收入總和及賬面利潤總和核定A公司的平均利潤率,計算結果為1.57%,再將其他相關調整事項進行納稅調整。A公司經調整后的2007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1050016.20元。評估人員及時向A公司發布了稅收預警,告知其稅收責任和風險。
與此同時,評估人員以閑聊方式詢問A公司房屋占用的土地部分是否按規定申報房產稅,企業表示對該項政策不了解,尚未申報。評估人員遂將相關政策對該單位進行了宣傳,企業表示理解,并希望評估人員能現場輔導申報。評估人員欣然同意,根據其主動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了查核,發現該單位賬面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費用為3614287.50元,經測算房屋占地比為43.73%,應計入房產原值申報房產稅的土地使用權費為1580527.92元,應補申報繳納2007年度房產稅13276.43元。
A公司認識到其財務核算和稅收會計處理中存在的若干問題,表示對評估人員的評定情況無異議,并誠懇接受評定結果,將及時補辦相關納稅申報手續。
四、評定處理
綜合上述評估情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第四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核定A公司利潤57968588.16*1.57%=910106.83元,另調增其他相關費用166462.23元,調整后企業2007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1050016.20元,應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346505.35,已入庫102572.97元,實際應補申報企業所得稅243932.38元。評估人員立即制作納稅評估報告,作出了差異符合性結論,對A公司下達了納稅評估建議書,建議其自行補報少申報的企業所得稅243932.38元、房產稅13276.43元。該單位重新辦理了納稅申報,并及時繳納了稅款,評估疑點已基本消除。
五、管理建議
1、建議注重關聯企業的日常稅收管理,尤其對“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或關聯企業一方為內資另一方為享受減免稅的合資或民政福利企業,要密切關注上述企業申報所得稅的情況,著力強化稅收宣傳力度,做深做細巡查工作,防止企業利用政策空子進行利潤轉移,造成稅款流失。
2、建議有針對性地深入重點企業開展納稅服務,正確輔導其進行財務核算和納稅調整,尤其是關聯企業之間應嚴格貫徹獨立交易原則,以免企業承擔不必要的稅收風險和損失。
3、建議加強對關聯企業的財務審核,內容應涉及生產規模與收入是否匹配、成本費用的發生與收入是否關聯,如生產能力與實際產量的關系、原輔材料和燃料動力的消耗與實際產量的關系。所得稅稅負發生較大變化時,稅收責任區管理員要及時下戶調查核實,做到及早處理發現的問題。
4、建議強化稅收業務培訓,包括最新稅收政策輔導和稅源管理軟件的應用技能,著力提升稅收責任區管理員綜合分析能力,不斷總結征管經驗,完善納稅評估手段和方法,才能在深層次稅收問題的納稅評估上取得有效突破。
[案例點評]
本案例評估類型為專項納稅評估,評估對象為家紡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帳征收,結論為差異符合性結論。
本案例以關聯企業所得稅為重點,充分運用信息化分析手段,將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間的相關財務指標、納稅申報資料內容進行差異比對分析,分析出了納稅人在財務核算、納稅申報過程中的疑點,并按照關聯企業納稅調整方法對其作出了合理評估建議。本次評估分析和評估實施過程符合納稅評估操作規程,也具有一定的特色,評估處理結果也較為合理。本案例對如何加強關聯企業所得稅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同時對稅收日常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強化重點稅源管理、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具有實際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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