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加計遞減什么意思
加計抵減"是此次增值稅改革出臺的新政策.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這里的執行期限是指稅款所屬期.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中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再調整.下一個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實際情況重新計算確定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不可以從加計抵減額中抵減.加計抵減額只可以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時,就可以用加計抵減額抵減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未抵減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以上就是增值稅加計遞減什么意思的全部解答,看完本文你是不是對此次增值稅改革出臺的新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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