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建筑業如存在未簽訂合同但已經施工的情況,能先開發票嗎?
解析:不能先開。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的并收訖銷售款項、取得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未簽訂書面合同或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另,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為預收款的當天。
《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得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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