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認證期限的發票可以紅沖嗎

2019-09-02 12:4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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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會發生各種各樣的業務,發生業務的時候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后,就需要及時的進行認證。但是有的時候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了認證期,沒有認證,而且需要紅沖。那么超過認證期限的發票可以紅沖嗎?

超過認證期限的發票可以紅沖嗎

答:不抵扣的可以,抵扣的不可以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對照該規定,可以得出對于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在規定期限內認證和申報,而對不需抵扣進項稅額的,可不辦理認證,也就是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抵扣進項稅的,即使是超過180天沒有認證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19號)規定:

五、紅字發票開具(一)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統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暫按以下方法處理:1.專用發票已交付購買方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統稱《信息表》,詳見附件1、附件2)。

《信息表》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所購貨物或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的除外)。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購買方在填開

《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經認證結果為“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以及所購貨物或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的,購買方不列入進項稅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或者購買方拒收的,銷售方應于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

據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并不是超過180天就不可辦理開具紅字發票事項。 

超過認證期限的發票可以紅沖嗎

什么是紅沖發票

紅沖發票,就是沖減原銷項,然后開具正確的發票重新入帳,跨月的就需要開紅字發票了。

紅沖就是以前做了一張錯誤的憑證,就用紅字做一張和藍字一模一樣的紅字憑證,就可以把原憑證沖了,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張正確的憑證就可以了。

本文詳細介紹了超過認證期限的發票可以紅沖嗎,也介紹了什么是紅沖發票。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人員,一定要非常清楚,企業取得的超過認證期限的發票,沒有抵扣的可以紅沖,經過抵扣的就不能紅沖了。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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