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資屬于企業存貨核算嗎?
受托加工物資不屬于企業存貨范圍。
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應單獨設置“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和有關的材料明細帳,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不包括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范圍內。
受托加工物資不符合資產確認的四大條件,因此不能確認為存貨資產。但是,由于受托方對受托加工物資具有保管的責任,因此企業應當設置備查帳進行表外核算。

委托加工物資屬于什么范圍?
對于既涉及增值稅,又涉及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如果委托加工人為一般納稅人的,那么,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應當按照如下會計分錄進行委托加工業務的核算。
1.發出加工物資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等
2.支付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等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等
3.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時 如果收回委托加工物資后,直接用于銷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等
如果收回委托加工物資后,用于連續生產的: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等
4.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
借:庫存商品 等
貸:委托加工物資
至于收回委托加工物資后,用于生產、銷售等的會計處理,與一般業務的處理一致,這里不再具體列示了。需要注意的是,收回委托加工物資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屬于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屬于企業存貨核算嗎?整體上來說,根據新的企業會計制度關于企業存貨的就解釋,委托加工的物資不屬于企業存貨的范疇,當然就不能作為企業存貨核算出來。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用于銷售處理,那么就應該算作銷售成本科目。更多關于企業存貨的會計知識都在會計學堂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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