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產企業銷售不動產怎么繳稅?
按照稅法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其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動產,可選擇簡易計稅,征收率為5%,如果該不動產所在地與納稅人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應先按5%的征收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然后再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取得的不動產以差價為銷售額,自建的不動產以全價為銷售額;一般納稅人銷售其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或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2018年5月1日后增值稅稅率10%計稅,2019年則按新稅率9%執行。如果不動產與納稅人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同樣實行預繳制度,取得的不動產以差價為銷售額,先按5%的征收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進行預繳,自建的不動產以全價為銷售額,按5%的征收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然后再以全額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申報;非房地產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售價與買價的差額作為銷售額計稅,銷售其自建的不動產,以售價全額為銷售額計稅。如果不動產與納稅人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按5%的征收率先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然后再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非房地產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可以自行開具發票問題?
開具發票時向地稅局按照5%征收率預繳增值稅,在申報期向國稅局申報納稅,扣除已經向地稅局預繳的稅款,實際不需要再交。
規定是這樣的:
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非房地產企業銷售不動產怎么繳稅?整體上來說,非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不動產之后需要繳納不動產增值稅,具體的計算是通過簡易計稅法按照不動產銷售額的5%進行征收;如果不動產銷售和稅務申報不在同一個地方,可以先征收再回到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還有什么問題的話就來會計學堂網找老師進行咨詢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